▲偷钱,诈欺,诈骗(图/视觉中国CFP)

▲林男隐瞒经营亏损,对外以中正市场、后火车站夜市及树林头夜市的经营权人的身分,诈骗被害人7千多万。(示意图/视觉中国)

记者陈凯力/新竹报导

新竹市政府以BOT兴建的中正市场,2017年发生林姓建商经营不善诈财案!林男对外谎称已疏通市府官员,将取得竹莲市场经营权,向新竹政商界诈财,检方认定两案有相牵连犯罪关系,追加起诉林男诈欺罪。

建商林男在2013年和市府签订「新竹市示范市场综合大楼兴建营运移转案投资契约」BOT案,所兴建的中正市场于2015年8月营运,只是市场却因经营不善于2016年6月开始跳票欠下巨款。林男隐瞒经营亏损,为弥补资金缺口,对外以中正市场、后火车站夜市及树林头夜市的经营权人的身分,于2015年9月对外谎称市场经营良好,准备再投标竹莲市场标案。

林男表示,因投资竹莲市场标案需要资金周转,更向投资人谎称已打点好市府官员,搞定竹莲市场经营权,只是尚缺资金制作标案企画书,还向投资人表示,可约定转让其公司股份,保证每月分红10万元。再以800万元售出竹莲市场摊位使用权给被害人,使用权10年,诓可获利租金84万元。

被害人不知中正市场经营亏损根本无法分红,竹莲市场摊位也非林持有,先支付5千万元给林男制作投标企画案及疏通官员的款项,加上其他投资金额,陆续共付了7216万元。

直到2017年4月被害人不再收到每月10万分红,且竹莲市场得标结果也非林男,林男从此失联,被害人才惊觉上当。

检方调查,被害人听信林男说词前后共汇款25次,足证林男有3次诈欺犯行,请法官以接续犯而论以一诈欺罪嫌,林男犯罪所得为7216万元未扣案,请依法追征价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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