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13_理科太太在影片中,先介绍子宫颈癌,再拿出一组筛检产品,教导如何使用。因出现医疗器材代理公司和产品,可达到招揽生意目的,恐涉及广告。(翻摄youtube「理科太太 Li Ke Tai Tai」频道)

2019-03-13_理科太太在影片中,先介绍子宫颈癌,再拿出一组筛检产品,教导如何使用。因出现医疗器材代理公司和产品,可达到招揽生意目的,恐涉及广告。(翻摄youtube「理科太太 Li Ke Tai Tai」频道)

在网红当道的世代,有越来越多的YouTuber出现,这些创作者试著透过一支又一支创意、有话题的影音内容来为它的频道(甚至就是个人)建立品牌,进而让收益日趋稳定,甚至可将其作为一份职业。

既然有影音内容又有品牌的存在,那么,YouTuber这个行业必然将牵涉「智慧财产权」这件事,以影音内容来说,最需要留意的便是著作权,谷阿莫仍在审理中的著作权诉讼案便是一大案例,再以品牌来说,如果要让自己所经营的品牌,在他人试图用相似的品牌来混淆目标听众的情况下,有所权利可以主张,将品牌申请为注册商标便是必要条件。然而,相较著作权,商标权的保护是许多YouTuber会忽略的事。

想要取得商标权,你所提出的注册商标(即你所经营的品牌,通常是频道名称或个人名称)申请便得符合商标法的规范,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是「识别性」。

商标法下所定义的识别性为(商标法第18条第2项):指足以使商品或服务之相关消费者认识为指示商品或服务来源,并得与他人之商品或服务相区别者。

白话解释,识别性就是「看到这个商标,会想到你,而不是想到他。」

识别性,又常被分为「先天识别性」及「后天识别性」。单纯以法规文字来讨论可能不太容易让你了解,咱们搭配《在不疯狂就等死》这个频道名称的案例,《在不疯狂就等死》是由台湾素人组成的网路搞笑短片团体,根据维基百科,其在2014年便成立,但2017年10月因为脸书触及率的计算方式有所更改,决定开始转为经营YouTube。

如下图,「在不疯狂就等死及图」的注册商标是在2016年12月提出申请的,申请于广告企划(第35类)及娱乐资讯(第41类)等服务,提出申请后,便面临到审查委员的核驳先行通知,表示:「本件商标图样上之「在不疯狂就等死」,予相关消费者印象,实仅为一单纯宣传性之广告叙述用语或标语的传达,常用以表达业者的经营理念或服务的特色为不具识别性之标识,惟竞争同业不容易判断该等文字是否取得专用权,有致商标权范围产生疑义之虞。」这里所称的单纯宣传性之广告叙述用语或标语,甚至是一些描述性标识如将「烧烤」使用于餐厅服务,即不具先天识别性的常见案例。

「再不疯狂就等死」转型Youtuber后,以不主张专用方式,成功取得专利(图片来源:智财散步)
「再不疯狂就等死」转型Youtuber后,以不主张专用方式,成功取得专利(图片来源:智财散步)

不具先天识别性,未必不能取得商标注册,其一可透过声明主张不专用来克服,但前提是商标内需有著具有识别性的部分,「在不疯狂就等死及图」的申请案就是采此方式,其图的部分是有识别性的,但文字的部分并没有识别性,透过不专用的声明,同意商标中不具识别性的部分将不主张权利(请看上图有这几个字:「本件商标不就「在不疯狂就等死」文字主张商标权),来取得核准。

其二,可透过后天识别性来补足先天识别性的不足。所谓后天识别性,是指该商标原不具(先天)识别性,但经由在市场上之使用,已使相关消费者得以认识其为商品或服务之来源。通常而言,常借由提出销售量、营业额、市场占有率、广告量、广告费用、促销活动资料及市场调查报告等种种市场性证据来加以佐证。

接续就来看「理科太太」的案例,《理科太太》于2019年2月提出了8件注册商标申请案(分别于香水、治疗青春痘药剂、乳酸菌饮料、茶饮料、啤酒、广告、影片制作及医药咨询等8个不同的类别)。有许多人问笔者,「理科太太」这样的案子会准吗?

如果你有认真理解上述所谓先天与后天识别性的说明,那么心中应该也会有这样的答案,纵使「理科太太」真被认定不具先天识别性,但以《理科太太》这半年来的网路声量,要提出许多证据来佐证其具有后天识别性而获准的机会,应该会相当的高!仔细想想,这或许也是为什么理科太太是现在,而不是去年中提出注册商标申请的缘故吧。

那,「理科先生」呢?就看先生有没有和太太一样红了!

作者为智财散步创办人、专利师高考及格

本文获授权转载自智财散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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