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产会认定,救国团是国民党附随组织,其总值56.1亿元的资产,将予全面冻结。(photo by 醒报资料库)

【台湾醒报记者谭有胜台北报导】党产会7日认定救国团为国民党附随组织,并表示从该组织的人事、业务、财务等迹象都显示,救国团是国民党附随组织,其总值56.1亿元的资产将予全面冻结。国民党团书记长曾铭宗受访时批评,不当党产条例早前已被行政法院认定违宪,救国团应对党产会提行政诉讼,以保障自己的权益。曾任救国团高阶主管的人士回应表示,救国团与国民党并无实质关系,党产会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党产会7日决议认定,中国青年反共救国团(救国团)为国民党附随组织。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主委林峰正表示,救国团为国民党所主导,其第一位主任为前总统蒋经国。

林峰正举证据说,前总统蒋中正听取时任救国团主任蒋经国的报告时,曾明确指出,救国团是国防部所属单位之一,显见救国团和国民党关系匪浅,从该组织的人事、业务、财务的迹象都显示,救国团是国民党的附随组织,其总值56.1亿元的资产,将予全面冻结,禁止处分。

党产会调查指出,救国团从1952年成立至今,资产累积已达56.1亿元,包括现金等流动资产9.7亿元、基金及投资21.7亿元、固定资产24.1亿元及其他资产0.6亿元。

救国团的营业活动及名下不动产遍及全台,依据106年度财报资料,救国团的主要收入有三,分别为青年活动中心共15家,营业收入6.8亿元;国民运动中心共13家,营业收入8.8亿元;立案补习班共62家,营业收入10.9亿元。

经过认定为附随组织之后,救国团应依党产条例,需在4个月内向党产会申报财产;并且其名下财产,原则禁止处分,若有符合该条例所称之履行法定义务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应于处分后3个月内制作清册报会备查。

救国团企业工会稍早曾前往党产会陈情,陈情书中指出,救国团的员工并不是党工,自救国团成立以来便是社会公益服务的组织,成员不分党派,但党产会却持续炒作蒋中正日记及团旗,曲解财务资料,救国团对此表达严正抗议。

救国团工会质疑,党产会为何在尚未调查厘清前,就急欲认定救国团为附随组织,若一旦冻结救国团资产,今后任何社会公益服务工作的推动都要经过申请,员工依劳基法的规定做服务工作、劳务工作所得的报酬,都要经过党产会同意才能支领,完全不合理。

曾铭宗受访时表示,不当党产条例早前已被行政法院认定违宪,党产会在法律的基础上已站不住脚,也不符合法律解读,因此,在司法院大法官就本案声请释宪案作成解释公布前,应停止诉讼程序。

曾铭宗强调,党产会近日动作频频全是冲著国民党而来,若救国团被认定为附随组织,未来恐怕会影响很多青年朋友参与救国团活动的权益,救国团应对党产会提出行政诉讼,以保障他们的权益。

一位不愿具名的前救国团主任受访时表示,党产会的认定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他说,虽然过去救国团是由国民党所创,且是配合国民党从事青年运动工作,理事也是由国民党派来的,国民党也曾有经费支持救国团的工作。但自从民国80年前总统李登辉主政开始,国民党便对救国团没有什么影响力。

他回顾,自李登辉时代开始,救国团便独立运作,国民党没有指派任务给救国团,也没有给予经费,如果党产会以过去威权时期国民党救国团的关系,追溯至今未免过于牵强。他强调,救国团目前都是适法经营,包括补习班、青年活动都是自力更生,赚取经费,但党产会全冻结全部资产未免「过分了一点」。

「不当党产条例过于严苛,根本不给救国团活路。」他认为,政府应将不当党产条例修法,区隔威权时期与独立运营的资产,对于利用特权得到的资产,救国团可折价卖给国家才是合理的作法,以免影响救国团成员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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