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控枪,有很多结论是反直觉的。

拉斯维加斯枪击案已导致59死500伤,和所有发生在美国的枪击案一样,话题一定会向两个方向延伸:

一是对穆/非穆恐袭的态度。

二是对控枪的态度。

这里只分析后一个。

从直觉来讲,控枪是对的。

因为:

  • 枪造成的威胁相比其他武器,更难以挽回。冲动情境中,手边有没有枪,结果是完全不一样的。

  • 枪相比刀具来说,实施伤害时缺乏实感,很多人会因此错估伤害的严重程度。

  • 控枪的好处是,那些有渠道门路的社会哥,你本来有枪也打不赢,其他救济渠道更稳妥;但你在日常争执或者遇到普通抢劫时被射杀的几率却可能显著降低。

  • 控枪最大的好处其实还在于防范自杀。美国人自杀成功率高的原因,就跟中国农村妇女自杀成功率高的原因之一是农药随手可得是一样一样一样的。

下图是美国1998-2014的枪击谋杀和枪击自杀数量的比较,自杀才是大头。

但是,具体到美国的现状,禁枪是不可能的,因为各方面所需的成本,实在太高太高了:

  • 沟通成本:枪械制造商的利益集团太庞大了。

  • 行政成本:美国人以世界4.4%的人口,却有42%的枪支存量。 美国民间那么多年累积的枪械,回收、管理的成本不可想像。

  • 法律成本:要控枪先要修宪,修宪的流程极为复杂漫长,而且持枪自由和公民权利早就在美国人的思维中被捆绑一体,很难将两者剥离。

  • 其他社会成本。比如控枪之后,原本差距被基本抹平的普通民众和普通罪犯的力量,又会变得悬殊化,让抢劫/偷窃类的犯罪更容易得手。

美国一年枪杀死亡人数8000人(已排除自杀人数),即便按人口比例换算,仍然远高于其他任何国家。

但是,如果要拿这一数据证明持枪自由的危害性,至少应该配合另一份数据:多少罪案因为受害方持枪而未遂,每年8000人枪杀死亡者中又有多少是犯罪分子(相信其中相当比例来自黑帮火并)?

数据显示,最近30多年,美国出现枪击致死的数量在显著减少。其中有警力和管理条件的提升,但和全民持枪对犯罪的威慑有没有关系呢?

控枪的后果是需要综合预测的。美国的经济地理环境复杂、差异大,在芝加哥和大农村对控枪的要求不可能一样。在大农村没枪,连头狼都赶不走,还搞毛啊……

这次的罪犯,白人,大概率是反社会,其父曾是FBI十大通缉犯,还有精神病史,但他自己是无前科的。很大程度上,这是一起无法预防的犯罪——确切地说,完美预防所需要的社会成本,很可能远远大于「善后」所需要的社会成本。

这有点儿像福特「平托案」(一款有致命缺陷的汽车,福特用该型号汽车售出辆数A乘以出事概率B再乘以故障导致的平均庭外和解赔偿费用C,得到总数X,因为X小于召回成本,福特决定不召回)。

人命当然不应该被简单的四则运算,但和平托案不同的是,召回故障车只会让车商损失经济利益,全面禁枪受损的对象和受损内容要多得多。

推动控枪?不能指望赌城枪击案

指望拉斯维加斯枪击案真的推动美国社会进行控枪大讨论甚至更多,是徒劳的。美国死伤4人以上的枪击案,在2015年的前336天里发生了355起,对控枪问题的讨论,已是日经,整天都在几个辩论套路里转,美国人自己估计快麻木了。

所以,这次事件,纵然「难得」的不涉「M」不涉「恐」,已经足够便于人们聚焦于枪支问题本身,然并卵……

事实上,「发生大规模枪击事件会导致控枪支持者增加」是错的,两者很可能并不相关。下表罗列了三起著名枪击案前后两派支持率的变化,拥枪派有时反而会增加……

其实这并不难理解。发生大规模枪击事件,本来就能同时产生三种合理推导:

  1. 枪支泛滥,更容易发生大规模枪击案。

  2. 看看,有枪才能保护老子和家人啊。

  3. 坏人总有办法搞到枪,我有没有枪都得死啊(比如这次)

而且,美国年轻人支持持枪的人数增加,令世纪初还处于数量绝对劣势的「拥枪派」的数量,在2017年已经与「控枪派」相当了……

光控枪而不全面禁枪,效果有限。这次赌城枪击案的案犯所用的自动武器本来就是禁售的,但他是拿合法武器自己改装成自动武器,改装的零件几十块美刀就可以在网上买到,油管上还有无数改造教学视频。这些零件和视频,生产和贩售的门槛太低了。

不过封堵这些零件和视频,增加高火力武器获取的成本,逐步减少它们在民间的存量,依然是目前最现实的改善途径了。

这也是这次赌城枪击案最可能带来的直接的积极影响了。


国内很多人谈起美国人的持枪权时总有一些不必要的想像,比如一个常常都会拎出来讲的是「人人持枪」为公民提供了反抗暴政的工具。当民主政府失灵转向社会大众的对立面时,枪赋予了公民能力去对抗不义政府。「持枪抗暴」的神话在18,19世纪,甚至是20世纪初姑且还说得过去,但放到21世纪的背景下根本不可能成立。一方面,美国整个系统还是有著作为民主世界灯塔的自觉,长期制度化的精英民主体制难以导向专制;另一方面,即便当公民有组织的意愿去使用枪支对抗政府,以现在的日新月异的监控技术和军事科技水平,所谓的造反只会被扼杀的萌芽之中。而独狼式的恐怖袭击或无差别攻击往往难以防范。

据我所知,普通的美国人并不会将持枪权和什么反抗暴政联系起来看。政治化的思考不会成为普罗大众的日常,这在全世界有著正常秩序的社会里都是一样的。只不过是法律赋予了持枪的权利,人们自然而然地就把它用起来,事情没有想像得那么复杂。买枪在家备著防身,或者拿去玩玩打猎,射击等其他类型的娱乐,枪支消费基本成为美式生活和文化的一部分。因此,美国人对持枪都是非常拥护的。但同时也普遍支持控制枪支,分歧主要在于控枪的严格程度。

在这一点上,近两年来不同的民意调查发现选民的立场基本是50/50。甚至有时候觉得政府在控枪上做太多的人还略占上峰。选民的分裂还挺严重。一般投共和党的人几乎都觉得政府在控枪上做太多,投民主党的人几乎都忧心政府控枪力度不足。白人,男性与乡下人反对严格控枪的人占多数(这里仅以NBC/WSJ的民调为例)。

不过历史上看,这种50/50的立场不是一开始就存在的。1995年做的民意调查时发现大约有58%的选民觉得政府在限制枪支上做得不够,只有35%的人觉得政府做太多。要知道1994年时柯林顿总统还刚签署了法令限制突击武器(https://www.nbcnews.com/meet-the-press/poll-voters-divided-government-role-gun-control-access-n598676)。而这项法令在小布希时期过了时效后自动作废。

潘多拉盒子打开了就很难关上。玩枪的欲望一旦被激发起来就很难再收回去了。即便在美国,死于枪支暴力的人数要比恐怖袭击多得多,严格的枪支管制还是无法取得大多数人的共识。其中一个原因是,普通人总是会觉得碰到类似的人身意外仍是非常低概率的风险事件,因此,支持控枪的人不会视其为投票的首要考虑对象。但是喜欢玩枪的人把票投给谁的意愿倒是非常明确。


美国拉斯维加斯刚刚又发生一起恐怖的暴力事件,在拉斯维加斯一个音乐节上发生枪击事件,目前已造成至少59人死亡,500多人受伤。

基本上过一段时间美国就会发生包括枪击案的暴力事件,或者是校园枪杀案,或者是公共场所枪击案,或者是工作场所枪击案,并且,这些案件的规模影响巨大,死伤人数众多。

无疑,从去年美国总统大选,特朗普以一个叛逆者的形象登上美国历史舞台为标志(特朗普以微弱优势胜选),美国社会被撕裂,这一点已经是毫无疑问的了,特朗普宣扬的种族歧视,排外(闭关锁国),对少数民族的打压,维护所谓的白人的权利,等等观点,无疑向美国社会投入了一粒原子弹,整个社会的价值观被扭曲,越来越多的美国本土居民公开对少数裔发泄不满(前段时间不是有一个视频吗?辱骂少数裔),这种仇恨只会越来越加剧民众的对立与冲突。

从去年奥兰多枪击案到现在的拉斯维加斯枪击案,中间还有一起,2017年3月22日,美国威斯康星州发生枪击案,造成4人死亡。

有统计数据表明,美国1966年至2012年,在学校、工作场合、公共场所,枪击案美国占世界62%。

美国宪法第二条修正案规定: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人民合法拥有枪支是美国宪法规定的。

为什么美国宪法赋予美国人民持枪权,就是要旗帜鲜明地赋予美国人民「以暴易暴」的权力;而且,『以暴易暴」是美国人民的义务。

在美国人看来,崇尚个人自由是美国允许私人拥有枪支的思想基础,私人拥有枪支是保障个人安全的必备条件,美国允许公民持枪是为了保证公民的两个自由:一是推翻暴政和抵抗侵略的自由;二是免受不法侵害的自由。拥有枪支的哲学逻辑是,政府可能拿枪对人民做坏事,人民也拥有枪才可以相对抵消其作恶能力,为了防止政府过份专制,人民不仅有权力用手中的武器保护自己的私有财产,并且也有权用手中的武器推翻专制的政府。

可是,这只是美国二百多年前立法者的认为,都过去这么长时间了,美国社会早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人民合法拥枪这一点没有改变。

并且,在美国现实社会中,行业利益也是美国禁枪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美国步枪协会是美国单一协会组织中权利最大的,一定程度上可以影响美国大选的走向,它当然不会同意禁枪,这,就是美国禁枪不止的根本原因。

但愿美国政府拿出切实有效的管理枪支的办法,给美国人民一个真正安全的社会秩序,让更多的老百姓不再死于非命!

愿死者安息!


相关背景信息,请先参考我这两道回答:https://www.wukong.com/answer/6476776505966854414/和https://www.wukong.com/question/6467832835024617742/

文艺复兴以后,古典共和主义在欧洲政治思潮中的影响与日俱增。根据古典共和主义者的说法,无论「雇佣军」还是「常备军」,都与公民美德及共和精神背道而驰:雇佣军为钱卖命,周身散发铜臭,得胜便趁机洗劫,失利便一溃千里;常备军听命于君主一人的调遣,以备战为职业,在和平时期亦不解散,显然意在震慑并镇压反对者,为专制与暴政添砖加瓦。在古典共和主义的理论图景中,只有身兼平时「公民」与战时「士兵」两重身份的「民兵」,才是自由与共和赖以存续的基础:和平时期作为公民参与日常的社会政治活动,令士兵们在参战时更有保卫家园的自觉,而非(像雇佣军那样)拿钱办事或(像常备军那样)消极听命;随时应征入伍抵御外敌的义务,又让公民们在承平时期居安思危,不忘操习武事、培养武德,免受酒色财气的腐化而堕落。

在欧洲各国向现代国家转型的过程中,雇佣军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但常备军与民兵的理论之争一度激烈。在十七世纪的英国,先有克伦威尔「新模范军」被斯图亚特王朝复辟以后的主流舆论视为反面典型,后有1689年《权利法案》将擅自设立常备军列为詹姆斯二世的罪状之一;常备军在母国的恶名,对北美殖民地正处在发育期的政治思想造成了深刻的影响。

近百年后北美独立战争爆发时,英国本土思想家已经开始逐渐接受常备军的理念(比如亚当·斯密就在《国富论》中辩称,常备军既未足以妨碍公民自由,又顺应了国家现代化与战争专业化的大势),北美殖民地的主流意见却仍旧对常备军嗤之以鼻,不少州在制定州宪法时均写入了「和平时期不得维持常备军」的条款。尽管各殖民地的民兵在独立战争中表现不佳、并未发挥实质作用,但在战后仍被作为北美建国神话的一部分广受传颂,而抗英主力「大陆军」则一俟战争结束即遭解散,其军饷亦遭拖欠,由此导致的1783年「宾州兵变」甚至逼得邦联国会仓皇逃离费城、美国从此迁都。直到1791年瓦巴什战役(Battle of the Wabash),一支大约千人的民兵队,在与印第安部落交战的过程中全军覆没,关于民兵军事能力的迷思才彻底破产,举国上下终于承认:国防安全必须靠职业军队来保障、绝不能托付给业余的民兵;美国本已解散的常备军体系也在此役过后得以重新建立和发展。

不过在此之前,《邦联条例》施行的短短几年间,中央政府过于孱弱带来的不便已然暴露无遗,而1786-1787年间的谢司叛乱(Shays』 Rebellion)则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尽管马萨诸塞州民兵最终还是将谢司叛乱镇压了下去,但在随后的立宪会议中,援引内忧外患为由,主张设立常备军、并将民兵控制权收归中央政府的「联邦派」一时间占了上风。新宪法草案第一条第八款规定,国会有权常设陆军与海军(但对陆军的每次拨款预算不得超过两年),并有权组织、武装、训练、管理和徵调各州民兵,只有民兵队伍的军官任命权完全由州政府。

这样一来,常备军与民兵优劣之争,又同联邦派与反联邦派之争挂上了钩。反联邦派指责新宪法允许国会设立常备军乃是包藏祸心、意在实施暴政;联邦派则宽慰道,联邦政府并没有能力组建起强大到足以抗衡各州民兵的常备军,所以无需担忧;反联邦派说既然如此国会便不该插手各州民兵管理;联邦派答曰这是汲取此前邦联国会沦为橡皮图章的惨痛教训,是唯一现实的选择;反联邦派又质问那该如何防范联邦政府故意对民兵疏于管理训练、导致民兵体系日渐荒弛、最终在联邦常备军面前不堪一击?

由于新宪法草案必须交付各州批准方能生效,在若干州议会中占据优势的反联邦派对新宪法的怀疑与排斥,迅速催生了意在襄助各州抗衡联邦政府的第二修正案:「鉴于一支管理良好的民兵对一个自由州的安全实属必要,人民存留与佩用武器的权利不得受到侵犯。(A well regulated Militia, being necessary to the security of a free State,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to keep and bear Arms, shall not be infringed.)」

尽管第二修正案被两个世纪后的「枪权神圣论」者奉为神主牌,但在当时人眼中,修正案所云「人民存留与佩用武器的权利」,只有放在「管理良好的民兵」这一语境下才能理解:任何符合民兵征召条件的公民,均有权响应号召加入民兵(亦即「佩用武器」)、有权在平日里为加入民兵做准备(亦即「存留武器」)、有权要求联邦政府善尽对各州民兵进行组织、武装、训练等义务(亦即「管理良好」),从而防范中央集权的暴政、保障「自由州的安全」。

正因如此,最先提出第二修正案动议的弗吉尼亚州,在本州宪法(以及此后近两百年间五次修订州宪)中却只提及「管理良好的民兵」、未提及「人民存留与佩用武器的权利」,直到1971年第六次修订州宪才将后者补入;反过来,在第二修正案通过前后由「拥枪派」控制的州(比如宾夕法尼亚、肯塔基等),则纷纷修改州宪相关行文、淡化本州居民武器权与民兵效能的关系,以免与第二修正案混为一谈。

由于第二修正案对持枪权的保障以民兵效能为出发点,因此直到二十世纪下半叶为止,几乎没有人视其为推行枪支管理政策的阻碍。在2008年颠覆性的「哥伦比亚特区诉海勒」案(District of Columbia v. Heller)以前,联邦枪支管理政策唯一遭遇的一次宪法挑战发生于1939年的「合众国诉米勒」案(United States v. Miller)。其时最高法院以8:0的一致意见支持联邦政府,认为第二修正案所保护的,只是对「现如今与维持一支良好管理的民兵之存续或效能有著某种合理关系(has today any reasonable relation to the preservation or efficiency of a well regulated militia)」的那些类型武器的持有权;由于枪管长度小于18英寸的霰弹枪并不在当时民兵的正常装备之列,因此1934年《全国火器法》(National Firearms Act)对这类霰弹枪的禁令并不损害民兵的效能,故而也并不违反第二修正案。

除了武器的类型之外,武器的携带方式也一度受到严格的限制。事实上,直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隐蔽携枪运动」(concealed carry movement)之前,美国社会的主流观念一直认为:持枪者一定要把枪支「公开佩戴」(open carry)、让周围人都能看到并提前有所防备,才是正人君子所为;相反,那些把枪用外衣盖住、或是藏在口袋、手杖、提包、行李箱、车辆里的,多半是阴谋暗算他人、危害公共安全之徒。

所以早从十九世纪初起,各州便纷纷制定了限制普通民众「隐蔽携带」武器的法律。比如肯塔基州1799年才刚刚修订州宪、声称「公民们为了他们的自卫和本州的防卫而佩用武器的权利不得受到质疑(the rights of the citizens to bear arms in defence of themselves and the State shall not be questioned)」,1813年就开始立法禁止「隐蔽携带」刀、剑、枪等(除非人在旅途不便佩戴),直到1996年才正式放松管制。在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全美50个州有49个要么完全禁止「隐蔽携枪」、要么严控「隐蔽携枪许可证」的颁发数量,并不认为这与联邦宪法第二修正案或各州宪法中的持枪权条款有任何冲突。

前高院大法官斯蒂芬斯(John Paul Stevens)曾在其书中回忆道,当他于1975年就职高院时,法学界对第二修正案的理解基本一致:就像「合众国诉米勒」案判决所说的那样,第二修正案只保护平民持有民兵常用的某些武器类型,并且这种保护并不妨碍联邦或各州政府出于公共安全考虑对枪支的流通与使用进行合理管控。就连身为保守派的首席大法官伯格(Warren Burger),在退休五年后(1991年)的演讲中,还痛斥以全美步枪协会(National Rifle Association,简称NRA)为首的「拥枪派」歪曲第二修正案含义、鼓吹放松枪支管制,乃是他「这辈子见过的由利益集团向美国公众实施的最大型欺诈之一」。

然而为何这场「大型欺诈」会在二十世纪下半叶得到策划和实施,又为何能在短短几十年内斩获如此巨大的成功?这背后最重要的动因,当属保守派白人群体在政治上对五六十年代旨在打破种族隔离、实现种族平等的民权运动(civil rights movement)的强烈反弹。吊诡——或者说讽刺——的是,对民权运动的反弹之所以会导致反对控枪,恰恰是因为在民权运动以前,控枪政策本是种族歧视的重灾区。

(待续)


美国西部时间10月1日晚上,赌城拉斯维加斯的露天音乐节上发生了特大枪击案。至今已造成59人丧生、500多人受伤,枪手自杀身亡。这是美国现代史上伤亡最惨重的枪击事件。

当时,枪手从Mandalay Bay饭店32层向楼下露天音乐节现场扫射,观众约22000人。成百上千的人们逃离现场,从社交媒体上的视频可以听到自动武器的连续扫射声。

拉斯维加斯我去过两次,每一次都会去Mandalay Bay饭店和百乐宫饭店的露天喷泉音乐会。我脑海过了一下,当你在尽情享受音乐时,遭遇枪击是怎样的一种体验。我没敢往下想。

目击者说,凶嫌射击了几百发子弹。当警察冲进凶嫌所在房间时,发现已自杀身亡,在房间里发现了10支枪。

凶嫌是64岁当地居民Stephen Paddock,他自从9月28日起就住在这家酒店,目前警方仍然不知道其作案动机、是否有同谋。他的菲律宾籍女朋友形容他「仁慈、会照顾人及安静」。

这次枪击案死伤惨重,美国有更多人发声,要求改革美国的枪械法律。

几个朋友都谈到,这次枪击案与以往不同的是,目前找不到原因,其它枪击案要么是恐怖分子,要么是精神病患者,要么是种族主义者,这次的可怕之处就在于,目前看枪手是个正常人。正常人滥杀无辜,才真正让人丧失安全感。

一个华人朋友甚至告诉我:目前,最安全的地方是在国内。

特朗普竞选时得到全国步枪协会(National Rifle Association)支持,亦一直提倡保护民众拥有枪枝的权利。他小心翼翼,未有在枪管议题上表明立场。特朗普周二探访波多黎各后,他说有关讨论的时机或会到来。


持枪权被美国人认为是公民的合法自由。在美国,人们认为危险的不是一种武器,或可以伤害人们的物品,如刀械等,真正危险的是使用这些物品的人。因为如果人有杀心,即使是一只削尖的铅笔也足以杀人,难道要指望去立法禁铅笔吗?美国人持枪原本是为了保护自己的,这事实上也是人类的基本权利,只不过这种保护工具有些夸张了。此外,假设世界上只有一个国家有核武器,那么它必为世界独霸,然而当多国拥核,世界反而就处在平衡、和平状态了。同理,两个对峙者如果都有枪,那么人们反而不会轻举妄动。


美国的拥枪法律起源于对印第安人的种族灭绝。到现在依然没法改变,一方面是资本的运作,要知道,美国民间枪支的拥有量是全世界所有国家军队的枪支拥有量的一倍。这位杀手就有二十多支各类长短枪在手边,家里还搜出二十支。这只是个案。在美国因为枪支,资本赚得盆满钵满。这种内需资本是不可能失去的。资本是一方面,另一方面,这也是殖民主义和白人种族主义的延续。因为,种族灭绝印第安人是殖民主义者最自豪的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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