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一名被执行人贷款100多万元未按约还款,进入执行程序后依然自称没有偿还能力。他没想到,自己银行账户中的存款被榆阳区法院办案法官发现,随时就通过网络查控系统进行划扣并兑现给了申请人,此时他只有苦笑的份儿。

被执行人尤某等人于2016年2月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市乡企城支行贷款130万元,双方约定贷款期限五年,借款人如未按时还款即视为违约,债权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贷款。后被执行人未能按期足额偿还本息,申请人于同年11月向榆阳区法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104万余元。

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无法变现,法院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2019年1月,申请人申请恢复执行,法院在立案后,办案法官蔡伦及时利用法院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予以查询,在此期间电话联系被执行人,但被执行人称暂无偿还能力,通过与申请人了解,申请人对被执行人是否具备偿还能力也没底,致使执行进程受阻。

但案件很快出现转机。3月26日,办案法官查看网络反馈信息时意外发现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有大额存款足够偿还该笔债务,办案人及时通过法院查控系统对上述款予以扣划。在得知法院已将其名下银行存款划扣至法院,被执行人尤某再无话可说。

随后,榆阳区法院执行局通过转账将这100多万案款兑付给申请人,本案顺利执行完毕。申请人对法院如此高效执行,充满感激,并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近年来榆林市两级法院利用不断完善的网络查控系统,已执行回大量案款,接下来将继续加大利用法院网络查控系统,用好破解执行难的这把利剑,让被执行人的财产不再“隐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