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代力量拟提刑法修正案,若被告被判5年以上有期徒刑,逃亡动机更甚者,可加重2分之1刑期。(图取自时代力量党团脸书)

2018-10-16 14:09

〔即时新闻/综合报导〕时代力量立法院党团今(16)日召开记者会表示,为防止涉嫌重大贪污与金融犯罪的权贵弃保潜逃,将拟定《刑法》修正草案,规定逃亡遭通缉的被告得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被告被判5年以上有期徒刑,逃亡动机更甚者,可加重2分之1刑期。此案近日将送交立法院司法法制委员会排审。

时代力量认为,涉及重大贪污或金融犯罪的高官权贵,即便被判定有罪须入监服刑,却能轻易地弃保潜逃,令台湾人民对司法感到不信任。对此,时代力量党团拟定《刑法》增订163条之一条文修正草案,规定逃亡遭通缉的被告得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再违反限制住居、或其他裁定应遵守事项者,得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若被告被判5年以上有期徒刑,逃亡动机更甚,可加重2分之1刑期。

时代力量立委黄国昌以前监委周哲宇的案子为例,明明已经有罪判刑确定,却迟迟没有入监服刑,甚至被拍到在舞厅热舞。事实上,过去这几年遭判3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竟有高达3千人以上弃保潜逃。

黄国昌批评,台湾的司法对弃保潜逃的罪犯竟然没有任何刑罚制裁,而法务部对此却说要再研议,不懂到底还要研议到什么时候,「人民对司法的不信任就是在政府这种颟顸、怠惰的态度下被消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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