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果与爱莎之间是否仅是纯友谊

20121120日,我「听」1完《我可能不会爱妳》时,就想打篇有关论述男女之间有无纯友谊的文章,但一直心有余而力不足,直至今日,网路上流传一篇PanSci泛科学发布的〈男女间没有所谓的纯友谊吗?〉之文章,内文转译一篇美国期刊Scientific American(中译为《科学人》)Men and Women Can't Be "Just Friends",文中借由访问88对异性大学好友,试图去探讨男女之间是否有纯友谊。对于这项研究的本身,我别无他想2,但对于文章中的结论:「所以,男女间真的有纯友谊吗?如果我们的想法都跟女人一样,那肯定是有。但要是我们都跟男人的思维一样,那可能要人口大爆炸了。」我却没法认同。因此,趁著撰文的动力还在时,我赶紧将此文打出,也算了却件心事。


男女之间有无纯友谊一事,若用这种研究方法来寻求解释,实在难以令人信服接受,一位朋友在转贴此文后,在回复中加诸注解说道:「这个论述是异性恋霸权底下的研究结果,它应该延伸研究关于男男(生理心理男)、男女(皆为同性恋)、女男(双性恋)、男男(一方心理男、一方心理女)、女女(生理心理女)、女女(一方心理男、一方心理女)、开放性关系(第三性、性别认同障碍)、生理性别不明等等之类的研究才算是踏实。」,这回馈甚好,是啊,当观点只以异性恋为出发点,那其他类型的交往关系就无法成立、也很难交代,因此就这样的研究试图去讨论男女之间是否有纯友谊,并试图结下一论,实则误人也难以一言以概之的说明男女之间是否有纯友谊。


要讨论男女之间是否有纯友谊,就我个人认知上,应要从以下几项范畴入手:

一、主流文化对情感的认知

二、对「爱情」的认知

三、对「友谊」的认知

四、人类做为雄性与雌性的本能需求认知

五、我认为男女之间是有纯友谊的


以下,将分别从这五项去讨论男女之间是否有纯友谊。


一、对于情感的认知

就台湾社会环境与文化而言,说思想进步,至多进步到「认同同性恋/双性恋」被认为是政治正确尔尔,至于实践与主观思维,就自身所观所感而言,整体台湾环境就性别议题而言还难以说是进步。因此当讨论男女之间是否有纯友谊时,很容易直接以异性恋观点去讨论,也很容易以异性恋的情感去判断「纯友谊」一事,当观点局限于仅以异性恋角度来看待此问题时,人们很常用「爱情」来判断男女之间的关系是否为纯友谊,但这是有问题的;若无法认知感情、爱情也能发生在同性、双性、多重性上,那讨论本身就已无法厘清事实。


例如,当讨论一对男性朋友是否为纯友谊时,若其中一人是同性恋者、一人是异性恋者,而同性恋者男性喜欢异性恋者男性,因世俗眼光、异性恋霸权的压迫下,同性恋者男性只能与异性恋者男性于相处时表现出像哥们的样子,那这对男性友人之间是纯友谊吗?若照异性恋观点来看,这应该不是纯友谊吧?但这是「男男之间是否有纯友谊」时的讨论。


因此,当问题是「男女之间是否有纯友谊」时,若仅以异性恋角度出发,一位女性异性恋者与一位男性同性恋者若是好朋友,那这就是所谓的纯友谊啦。但女性异性恋者就不会与男性同性恋者变成情人吗?这还是很难讲,很多同性恋者在还没喜欢上同性时,还不知道自己是同性恋者,同理,同性恋者在还没喜欢上异性恋者时,也无法知道自己是双性恋者或异性恋者。我就曾听过男性零号与女性T在一起的事,那这要认定为同性恋、异性恋还是双性、其他种性?


「男女之间是否有纯友谊」,若无法跳脱异性恋观点,终究无法厘清事实,在这一环节的论述中,我想说的是,男女之间是否有纯友谊应跳脱异性恋观点,加入同性、双性、多重性来谈,这样一来,问题该进化为「具爱情发展可能性的两人之间是否有纯友谊」。


二、对「爱情」的认知

一般而言,当今台湾社会对「爱情」的意识形态以「浪漫爱」为主流,何谓「浪漫爱」,社会学家A. Giddens在其《亲密关系的转变》一书中,〈浪漫爱与其他依恋〉篇幅中提及到「浪漫爱只在特定文化中存在,而且其特色因文化而异。在前现代的欧洲,大部分婚姻的结盟不是以彼此的性吸引力为基础,而是以经济情况为考量。对穷人而言,婚姻只是组织耕作劳力的手段;不止不休卖力工作的生活是很难培养性的热情的。浪漫爱往往被认为是立即的吸引─『一见钟情』。不过,霎时的吸引固然是浪漫爱的一部份,却和那种激情之爱所引发的性/欲冲动截然有别。所谓的『第一眼』是一种沟通的姿态,是对另一人的特质的直觉认知。这是一个被某人吸引的过程,而这个人据说可以使你的人生『完满』。」(周素凤译,200142-44)。


在了解所谓的「爱情」是具有意识形态之后,就能知道「纯友谊」这档事是建立在具有浪漫爱的意识形态之下,也就是说现代人的爱情价值观被建构后,再建构出「纯友谊」的价值观,因此何谓「纯友谊」?


就我所认知而言,「纯友谊」表示著不具普遍价值观而言该有的爱情行为,例如情侣之间才有的相处行为:动情、互诉情话、接吻、抚摸、性行为……等,只要有了这些情侣「才该」有的行为,就表示并非「纯友谊」,甚至,再保守一点,牵手、拥抱、关心、送礼……等行为,就某些人而言也非「纯友谊」的行为。


因此,当对「爱情」的认知建构出对「纯友谊」的范畴时,要讨论纯友谊,就该问问自己或对方,妳/你的「纯友谊」是怎样的纯友谊?还是侯友宜


对「爱情」的认知会影响对「纯友谊」的认知,再而言,当两人对「爱情」的价值观不一样时,「纯友谊」又怎能轻易被以普世价值观侃侃而谈呢?若不重视这环节的话,「男女之间是否有纯友谊」就该被质疑,是哪种「纯友谊」?你/妳认为的「纯友谊」?还是我认为的「纯友谊」?还是一般大众认为的「纯友谊」?一般大众又是指谁?异性恋者?同性恋者?双性恋者?当母亲的?当父亲的?当爷爷的?当奶奶的?


别忘了,这些人对「纯友谊」的认知,是由具意识形态的爱情价值观再建构而成的。


三、对「友谊」的认知

谈完具意识形态的爱情价值观建构而成的「纯友谊」后,撇开爱情价值观,来单纯讨论对「友谊」的认知。


怎样才算「友谊」?是李大仁说的那句经典台词吗?「朋友就是可以一起高兴、一起难过,犯了错可以立即纠正的人。」;还是我朋友说的:「真正的朋友就算长时间不连络,一见面也能聊得很开心。」;还是艺人被问绯闻时,回答里所说的:「我们只是好朋友。」



每个人对「友谊」的认知都不尽相同,有人在认识好几十年后,才用一件事认清一个人,那这能否定掉两人曾有过的「友谊」吗?又或者,曾经志同道合、无话不谈的朋友,因一方的转变而志不同、话不投机,就能否决掉曾经的「友谊」吗?大部分的人都曾说过「我们一定要当永远的朋友」或是「我们永远都是好朋友」之类的话,但说过类似这些话的人,真的在不断前进的人生当中,一直都是好朋友吗?还是口头上说是好朋友,但实质上已名存实亡了呢?


我并不否定有永远的好朋友,但我要面对的是也有可能有「阶段性的好朋友」。



友谊不是个永恒状态,而是个因众多因素而不断改变的有机状态,只是这友谊的改变,是趋近于更好或更坏而已。


在这认知下,「友谊」本身就充满讨论,所谓的友谊并不像漫画、电影中如此浪漫,而这样的「友谊」认知放在「具爱情发展可能性的两人之间是否有具共识的纯友谊」之上,我认为也同样该是属于有机的变化状态。


四、人类做为雄/雌性的本能需求认知3

在个别谈完对「爱情」与「友谊」的认知后,我要谈有关人类肉体需求的部份。


人类肉体的需求,广义而分不外乎「向内供应」与「向外发泄」,例如进食就有著「向内供应」与「向外发泄」的道理,而性欲部份也不过如此。当人类属于需繁衍才能延续物种存在的生物时,许多因繁衍需求而延伸的性欲行为,出自于人类做为一物种而拥有的自发性行为,因此当人对喜欢的人产生情谊时,也同时产有情欲行为。「情欲」不要只肤浅的认为是性爱之事,母亲对幼儿的亲吻、拥抱是种因情谊而造就的情感欲望行为,对伤心难过的朋友想要给予个拥抱安慰,也是因情谊而造就的情感欲望行为。


因情谊而造就的情感欲望行为,更加热切发生在产生情谊的人与人之间,不论是何种情感,都会有之,只是实际表现的方式因人而异、因文化而异、因规范不同而异而已,因此西方人见面时可能互亲脸颊、彼此拥抱,东方人见面时可能是握手、打招呼,而这些不外乎只是因情谊而造就的情欲行为。


就这认知下,「具爱情发展可能性的两人之间是否有具共识的纯友谊」其因情谊而造就的情感欲望行为,就算是发生性行为,又怎能因价值观问题就否定掉这之间可能存在的纯友谊呢?


翻译成白话文就是:「一对朋友因两人情感深厚进而发生性关系,但这是他/她们的价值观都能接受的事,而这样的友情关系,能因此不被称作纯友谊吗?」


再简单举例来说,打炮的朋友(俗称炮友),若其情感建立在具共识的友谊之上,因感情不错,选择多发生一项性行为,那他/她们不也是纯友谊吗?(对我而言,这样发展出来的性行为得建立在不伤害、不辜负他/她人为前提)


因此就情感欲望部份而言,就算发生了性关系也无法否定「具爱情发展可能性的两人之间是能有具共识的纯友谊」。


五、我认为男女之间是有纯友谊的

最后,我要讲的就是「男女之间是能有纯友谊」的。我的论点建立在「具爱情发展可能性的两人之间是能有具共识的纯友谊,而这纯友谊并非永恒状态,而是有机的趋近于好或坏的变化状态。


简言之,当无法认同情感是具有异性、同性、双性、多重性等特质时,很难做到「男女之间能有纯友谊」;当无法理解当今「爱情」是以「浪漫爱」的意识形态建构而成时,很难做到「男女之间能有纯友谊」;当无法认为「友谊」是属于有机的变化状态时,很难理解「男女之间能有纯友谊」;当无法搞懂「因情谊而造就的情感欲望行为」时,很难了解我所说的「男女之间能有纯友谊」。


但其实男女之间的纯友谊也没那么复杂,就在于价值观而已,认为朋友是什么,感情又是什么,自然而然就会相信「男女之间有纯友谊」,就算产生动情,也能理性了解那并非是爱情,当然,动情也是能发展爱情的开端之一,而因此往情人发展当然能成为情人,但若双方都「真的」只想当朋友,,那当然就只能往友情方面发展。情欲是最需要被厘清的那条界线。


爱情与友情其实就这一线之隔,仅是人与人之间的情感状态,只要双方能拥有共同价值观与共识,不是情人就是朋友,差异只在于彼此要的是「『历久弥坚』的爱情」还是「彼此陪伴的友情」罢了,而这之间的差别,也就在于那最难厘清的一线之隔,更何况,是来往的彼此都得厘清才行。


因此,如我认为爱情不只是存在于异性一样,友情也不会只是同性独有。所以,我认为男女之间是有纯友谊的、各种性/别形式之间也是有纯友谊的。


 

注解1:我是利用上班时间,在可以听音乐的情况下,用听的把《我可能不会爱妳》给听完。另,我也用同方式将《甄嬛传》听到29集。
注解2:对于该研究的参与者与研究者付出其辛劳的过程,我非常敬佩。但就结论而言,容我撰写此文回餽。
注解3:文中所言是指双方取得共识、具有相同价值观的情况下,若是强迫式、诱拐式的的性行为,则非本文所欲言及之处。


延伸阅读:
1、《亲密关系的转变》(我没看过,从
游美惠、林怡吟(2002),性别平等教育季刊》,〈浪漫爱的意识形态〉,第20期里看来的)
2、民困愁城:忧郁症、情绪管理、现代性的黑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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