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院长郑玉山(右2)亲自接待英国议员,讨论死刑量刑。(图/最高法院提供)

▲最高法院院长郑玉山(右2)亲自接待英国议员,讨论死刑量刑。(图/最高法院提供)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新北市三重区2016年发生暗夜大火,导致6人丧生,纵火的51岁男子汤景华一、二审都被判死刑;最高法院4日则宣判,因未做精神鉴定,撤销汤景华的死刑判决。英国国会议员施凯尔(Keir Starmer MP)与律师当天正好拜访最高法院院长郑玉山,谈论人权议题,对此判决的感想是「令人振奋」。

施凯尔与雷绍尔律师(Saul Lehrfreund MBE)4日前往最高法院,由院长郑玉山亲自接待,双方讨论了推动人权公约、死刑量刑基准等议题,听闻汤景华案发回更审,施凯尔与律师都感到振奋。不过,最高法院11日发布新闻稿后,文章却突然于下午消失,直到傍晚重新刊登,原本的「令人振奋」一词已被删除。

郑玉山当时向施凯尔、雷绍尔说明,撤销发回案件的原因之一,是卷内有精神官能症的病例纪录,但原审并没有请求医学专家鉴定,鉴于两公约2009年内国法化,此案审理都遵照国际公约以及1984年、1989年联合国经济与社会理事会的相关决议。

▲▼汤景华反问记者,辩称清白。(图/记者吴铭峰摄)

▲汤景华称自己是清白的。(图/记者吴铭峰摄)

施凯尔也解释英国的司法制度,并说明精神鉴定与法官判刑的关系,还有其他替代刑罚是否能施行,假释手段又该如何运行。不过,最高法院事后却修改新闻稿,将原本提及的「汤景华杀人案件」改为某一死刑案件,「令人振奋」4字也消失,仅形容议员与律师都认为最高法院相当重视死刑量刑。

最高法院撤销的理由,主要是因汤景华主张自己具精神官能症,心智较一般人低下,但原审判决却漏未对此鉴定,有刑法19条是否适用的问题。一审法院将汤景华判处死刑,二审法院审理时,他仍否认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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