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格尔说过,存在即合理。我们的世界是多元的,存在无限多种可能。

存在无数的道德标准,存在无数的价值观,无数样子的人,有人格高尚伟大的人,也有十恶不赦的人。也存在不同性倾向,不同性取向的人。

等等等等,世界上存在如此多不同。

所有这些难道我们都应该接受和尊重吗?那些在我们最普遍认可的道德观、价值观中所不耻的行为难道也应该接受和认可吗?


存在即合理,但是合理并不意味著合乎道德以及合法。比如偷盗也有缘由,可能生活所迫,可能癖好,可能为了成就感……但是以上这些并不就是说偷盗是正确的。


接受是接受,认可是认可。

接受是你得承认它的存在,认可是认可它的合理合法。显然坏的一面是存在的,但是它并不合理合法,所以不被认可。

我们终我们一生都在和坏的一面做斗争,说明我们承认坏的存在,而我们斗争,则说明我们的本质中,善良还是占大部分。

最后,合理的问题,都有基础的支撑其存在,凡是没有基础支撑的问题,或者脱离基本事实谈虚构问题的,讨论似乎也没有什么意义。


现在的我觉得 别人的接不接受尊不尊重一点都不重要 我只想好好的和他过下去 即使卑微如蛆虫 有他 就不会太差。
我们最理想的生活状态,是无论我们是什么样子,无论我们做了什么,都希望得到他人的认可,你是否认同呢?
接受和尊重在我看来是两码事。存在即合理自然有它的道理在,但对于「我」这样一个个体而言,我觉得并非都会受到接受和尊重。举个极端的例子,ISIS组织,能做成这么大一个恐怖组织自然有它的道理在里面,或许里面有些道理还会很合乎情理,但对我来说也是不会去接受也不会去尊重的。能让我接受的肯定是我觉得对的合理的并且让我可以认同的东西,能让我尊重的至少也是我觉得合理的但不一定认同甚至不一定觉得对的。
黑格尔是一个哲学家,一个很伟大的人,这点毋庸置疑。但他不是神,他说的话不是真理。存在即合理,这句话对于当时社会挣脱束缚有很大的作用,但是却不是放之四海皆准的金科玉律。社会是多元化的,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乃至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道德观和价值观,但是对于人类社会来说,我们还是有主流价值观的,这就是共性和个性的差别。

只要你不影响别人,你做什么是你自己的事情。

举几个例子:就像穆斯林,他们不吃猪肉,但是我们吃啊,他们如果不影响我们,那么他们价值观怎么样是他们自己的事情,可是我们吃他们就要boom~boom我们,那就是他们的不对了。就像美帝,他们向往自由,要求人人自由,是他们的事,伊拉克原本好好的,美帝觉得他们不自由,就去boom~boom他们的政府,那他们就过分了→_→

就像白左,他们善良,同情难民,却要求我们国家分担责任,那他们就是脑子瓦特了→_→

……还是那句话,你喜欢做什么是你个人的事情,但是跑到公共场合来做,或者去影响他人来做,对别人产生了不好的影响这就是不对的,至于人家不影响别人做的事情,哪怕你不喜欢,那也是你的自由,但如果因为你的不喜欢却要求别人改变,这就是你的不对。所以如果你觉得有些人做的事情对其他人不会产生不好的影响,但是你就是看不惯,那么请保持你的想法,保持你的不喜欢,保持你的立场,走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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