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莲地方检察署检察官林俊佑不满女儿疑遭霸凌,率警前往幼儿园「办私案」遭起诉。法务部检审会今天签报部长停止林俊佑职务,并移送监察院进行弹劾程序。

身兼检察官人事审议委员会主席的法务部政务次长陈明堂表示,经过所有委员充分讨论,决议依法官法规定,由法务部直接将林俊佑违失案件移送监察院进行弹劾程序。

职务地点调动部分,陈明堂说,征询许多地检署意见,绝大部分都不愿意,检察机关对林俊佑的异动都抱持否定态度,因此决议以法官法所涉刑事、惩戒情节重大规定,签报部长迳为停止职务。

陈明堂说,林俊佑今天到会陈述意见,对个人行为造成社会大众对检察机关产生不良印象,两度鞠躬表示道歉。

法务部新闻稿进一步指出,检审会认为林俊佑违反检察官伦理规范,有侵越权限、行为不当情事,情节重大,依法官法规定移送监察院审查,并先行停止职务。

新闻稿提到,若监察院依法提起弹劾,并送请司法院职务法庭审理后,最重可有「免除检察官职务,并丧失公务人员任用资格」的结果。

林俊佑怀疑女儿在班上遭同学霸凌、且幼儿园老师未妥善处理,心生不满,两度带著便衣刑警到幼儿园兴师问罪,妨害学童及老师上课权。花莲地检署七月二十五日依涉犯妨害自由、恐吓罪嫌起诉林俊佑。

花检以林俊佑人地不宜,报请台湾高等检察署调动,人事案交由检审会审议,虽一度外传将把林俊佑调往澎湖,但因没有地检署肯收,检审会做出建议停职的决定。

另方面,花检也决议将林俊佑移送法务部检察官评鉴委员会评鉴,检评会将于本月八日召开。

【中央社台北一日电】法务部检察官人事审议委员会今天签报法务部长,停止疑「办私案」遭起诉的检察官林俊佑职务,待部长核定后即生效。官员说,林俊佑停职期间月薪只剩一万六七○五元。

一名不愿具名的法务部官员说,停职对林俊佑最大的冲击是月收入骤减,因为依公务人员俸给法规定,停职公务员每月只能领半月的本俸。

林俊佑目前月薪约十二万元,但多数是专业加给、职务加给,本俸仅新台币三万三四一○元,因此停职期间只能领一万六七○五元。

官员说,林俊佑停职期间仍有公务员身分,依法不得兼职,收入骤减又无法有其他收入,对其经济状况影响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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