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总督府(总统府)  

日治时期的台湾统治权力中心-台湾总督府(总统府)

自1895年4月17日清廷割让台湾给日本,至1945年8月15日日本战败宣布无条件投降为止,历时约50年5个月期间,台湾总督府是日本统治台湾的最高机构。

1895年首任台湾总督桦山资纪进入台北城之后,最早是将总督府暂设于旧布政使衙门(今中山堂的位置),并在同年的6月17日举行所谓的「始政」典礼。

台湾总督府,设于1895年,是台湾日治时期的最高统治机关,其首长是台湾总督。台湾总督府的办公处所位于今日台北市重庆南路与凯达格兰大道交叉口,即现在的中华民国总统府。该建物自1912年6月1日开工,于1919年3月完工,历时8年,耗费281万日圆﹔现今仍是中华民国的国定古迹。

建于日治时期的台湾总督府,是当时台湾的最高统治机构,建筑规模也最大。根据相关的文献记载台湾总督府于日本的大正元年(1912年)开始动工,大正4年举行上梁典礼,一直至大正8年才竣工。

台湾总督府的建筑风格属于后期文艺复兴式,深受英国Norman Shaw影响,它的柱头为简洁的多立克柱式,但柱身及墙身多饰横带,外观非常华丽。大厅内部则采用复合式柱头设计,平面为日字形,四周为办公室,中央为大厅与礼堂。中央塔高达60公尺,为当时全台最高之建筑,此建筑物为当时台湾的行政枢纽代表,也是台湾近代史的化身。

第二次世界大战时台湾总督府曾经遭受美军战机的空中轰炸,台湾总督府内部人员死伤惨重,修建后部份样貌略为改变。台湾总督府当时的设计过程颇为曲折,明治39年(1906年)与明治40年先后举行两次台湾总督府竞图,因首奖被认为与当时荷兰海牙国际法庭太过相像,所以建筑设计最后采用竞图第二名长野宇平治之作品,再经过森山松之助修改中央塔的高度而成。

台湾总督府的组织特色为『总督专制』,身为总督府主官的台湾总督,总揽行政、立法、司法等大权,形成总督专制的政体。不管是1896年发布的六三法以及后来1906年三一法或1921年法三号,大日本帝国台湾地方政体皆采委任立法制度,总督府为当然中央机关。而一般政策形成过程,通常是由总督府内的技术官僚制定法律政策后即授权台湾总督以『总督府令』命其中央机关、所辖官署或地方政府执行政策。也因此,总督府辖下机关,尤其是地方行政机关的政策实行深具人治色彩,所有行政官员皆只以执行法律及管理行政为主要事务,各级地方行政机关缺乏独立的自主性。

日治初期台湾总督由武官出任,1919年起,首任文官总督诞生,直到1936年以后才又恢复武官总督统治,民政方面辅佐武官总督之职为民政局长、民政长官(1898年6月20日由局长改为长官),1919年后改称为总务长官,50年间共计有19任台湾总督。

台湾历任的总督共计19人。第一至第七任(1895~1919)为武官总督;桦山资纪、桂太郎、乃木希典、儿玉源太郎、佐久间左马太、安东贞美、明石元二郎。第八至第十六任(1919~1936)为文官总督︰田健治郎、内田嘉吉、伊泽多喜男、上山满之进、川村竹治、石冢英藏、太田政弘、南弘、中川健藏。第十七至第十九任(1936~1945)为武官总督︰小林跻造、长谷川清、安藤利吉。

台湾总督府官制历经变革,依照1945年之规定,台湾总督受日本内务大臣监督,另有评议会之咨询机关,总督府官制历经变革,依照1945年之规定,总督受内务大臣监督,另有评议会之咨询机关,台湾总督府内除了设置有总督官房外,共有五局二部,其直属机构有法院与交通、公卖等局,以及医疗机构、试验机构与专门学校以上之教育机构等,其下还管辖州厅市街庄等地方行政机构。

日本占领台湾初期,台湾总督府多沿袭清制,采取县厅制、厅制。1920年地方制度改正,画分为五州三厅︰台北州、新竹州、台中州、台南州、高雄州、台东厅、花莲港厅和澎湖厅,一直沿用至1945年日本战败为止。

台湾总督府励行日本化教育,推行日语,教导日本历史、地理、修身的课程,欲改变台湾人成为日本人。1920年代,日本大正民主主义盛行时,台湾首任文官总督田健治郎提出内地延长主义,主要在于加强台湾的内地化。30年代,日本侵略中国,并发动对美国、东南亚的战争,台湾总督推动工业化、皇民化和南进基地化的政策。台湾人在皇国民精神运动下,被迫改姓名、参拜神社、学习日式生活方式;在当时所谓的大东亚战争的圣战下,参加志愿兵,或被调往前线作战。估计被徵调人数约有207,183人,死亡人数约为30,304人。
 

■ 日治时代的台湾历史文物
● 日治名称:台湾总督府
● 战后名称:台湾总统府
● 原设计师:森山松之助
● 营造单位:总督府土木局
● 兴建时间:1912年(日本大正1年)
● 完工时间:1919年(日本大正8年)
● 古迹等级:国定 
● 所在位置:台北市博爱特区 
● 建物特色:采用当时日本最流行的辰野式建筑型式,结合英国红砖建筑和后期的文艺复兴样式。
● 历史沿革: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曾经遭到美军轰炸而损毁,终战后于1948年底修建完成。

注1:台湾总督之下设有民政长官,后改为总务长官,主要辅佐总督,下辖总督官房、文教局、财务局、矿工局、农务局、警务局、交通局、法院、专卖局、港务局、台北帝国大学、农业试验所、林业试验所、糖业试验所、水产试验所等机构。

注2:台湾是日本海外扩展的第一个殖民地。日本统治台湾初期,台湾总督采取镇压反抗军与安抚台湾士绅的两手策略。又顾及台湾民情与日本不同,1896年颁布第六三号法令,视台湾为特殊地区,冻结日本大帝国宪法实施于台湾。台湾总督根据此法令,拥有颁布命令之权力。台湾总督权力乃兼具行政、立法、司法或军事之权,形同台湾的太上皇。1906年改为三一法,1921年制订法三号,延用至日本战败。法三号虽缩小台湾总督制定律令的权限,但是对于台湾总督的紧急命令权仍维持不变。

注3:第四任台湾总督儿玉源太郎和民政长官后藤新平主政期间,积极调查台湾汉人和原住民的语言、人口、风俗习惯,以及平原林野资源,统一度量衡、钱币、设立台湾银行,建设铁路、公路,奠下日后日本统治台湾的基础。

注4:在1895年到1945年半个世纪当中,日本共派任了19个总督,如果依总督职位身分,约可以将其划分为以下三个时代:前期武官总督、文官总督时代以及后期武官总督,而每任总督的平均任期时间约为两年半左右。

在前期武官总督方面,共有桦山资纪、桂太郎、乃木希典、儿玉源太郎、佐久间左马太、安东贞美与明石元二郎。在1919年之前的这几位总督中,在日本近现代史中,以乃木与儿玉最负盛名,他们俩都是被视为日俄战争日方战胜的关键。另外,安东贞美与明石元二郎在施政上,则较符合台湾人的利益。这里面,卒于任内明石元二郎还在生前留嘱,将墓地设置于台湾。

文官总督时代则大约与大正民主时代重叠,且都是日本党派派系所推选赴任。1919年-1937年间,共有田健治郎、内田嘉吉、伊泽多喜男、上山满之进、川村竹治、石冢英藏、太田政弘、南弘及中川健藏担任其职务。该阶段总督,因为身分为文官,且均为内阁所属党派推派,一般来说,施政重点不以镇压台民反日运动为主,于内政与经建上的进展与前段武官总督时期相比起来,也较有建树。

1937年中日战争爆发,日本军国主义抬头,台湾总督重新由军方担任,此间共有小林跻造、长谷川清与安藤利吉。此时期因逢二战期间,总督多以整军备战为主,而最后一位的安藤总督不但为台湾总督府的末任总督,在战后也因被视为战犯,1946年于上海监狱自杀。


综合参考资料: 维基百科/大英百科全书/台湾简明百科/台湾古迹学习知识库/eairforce/digibas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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