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我也是沉浸在欣赏网路上各式各样新奇有趣图片与影片的一群,直到我的图片莫名其妙出现在Plus28的首页就是这张:印宝劳动节,而前几天g+上吵得沸腾的话题,更让我深刻觉得不当的分享对于原创的严重伤害。g+纷争可见附图1,有点长,大家看看下面的讨论和回复,就可知一斑

 其实在web 2.0尚未崛起之前,这样的事情早就散布在ptt以及各样的论坛网站中,只是问题并不显著也不起眼,因为许多潜藏的创作者没有太多公开的地方可以发表自己的想法与创意;到了2.0概念兴盛,从个人部落格开始,大家有了平台发表自己的创作,并大方的分享,让网路上的内容不再单一化,多了更多的业余创作者,当然这其中也造就了不少名利双收的部落客。近几年社群网站崛起,"分享"的这个动作突然间变成了大热门,更多普罗大众也可以将自己的所创与随手所见,透过一传十十传百的力量让更多人看见或者得到更多人的认同。但是....不论是部落格上的文章或是社群网站上的图片与动态,每个原创者希望的是"分享",而不是"复制",他们希望的是大家来到属于自己创作的地方观看,并不是无告知的将图文盗走,然后在网路上几番流转之后,再也没人知道原创是谁;这无关名与利,而是最基本的"尊重"....

 许多人在网路上应该都看过一些部落格上的文章,它在文章前头几行写了自己的看法与意见,主文却是"原文转载xxxx",然后接下去的图与文全都贴上该转载的内容,我想这对原创人绝不是一种赞赏而是一种不尊重,别人辛苦的打字传图无非也是希望获得更多人的认同,虽然你注明了出处但却不是引导阅览者前往观看,而是硬让应该属于对方的流量留在自己网站上,这种作法无疑就像偷了别人家的装潢来自己家里一样,你觉得原本的主人会开心吗??

 在社群网站兴起后以及谷歌大神的推波助澜下,这样的情况更变本加厉,不只是创作连在路上随手拍到有趣的照片,透过错误的分享概念,让很多人误以为分享是共享,于是许多以搜集为名的粉丝团或是专页因应而生,利用别人的智慧与创意建立了许多人的支持,不但不注明原载何处(更多是几经转载也无从得知原创是谁),更甚者还擅自在图片外框加上自己的浮水印,还成立了网站搜集这些图片或影片,并且加入广告联播企图以此营利如这个网站:http://notnomal.com/,完全将"原创"与"尊重"抛在脑后这样的专页居然也分正宗不正宗,可见附图2;而这样不正当的分享概念不仅是对原创是一种伤害,更让积非成是的概念渐渐的扩散在网路族群中,许多阅览者不但不觉得不妥,还觉得"只是分享、只是欣赏、只是有趣、何必认真、又没营利.....",这让好不容易建立起的一点点著作权概念被消耗得遍体鳞伤。

 当然并不是每个原创者都想以此成名得利,但是我相信每个原创者都会希望获得尊重,不论是告知还是注明来源,这些都是小动作,但却能让创意得到更多的保障以及维系,共勉之!!



附图1
  

附图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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