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SWISS MADE」血统不纯 消费者组自救会讨公道
▲台中市消费者质疑标榜瑞士原装进口名表,血统不纯,今天在律师吴中光(左二)陪同成立自救会要讨公道。(图/金武凤摄,2019.4.19)

台中市有多名消费者透过网路及专卖店购买知名瑞士名表后,怀疑标示「SWISS MADE」的手表,「血统」不纯;由于寻求销售贸易商解决未果,19日成立自救会向台中市消保官申诉,并在脸书发起「一表一罪」活动,号召自认「上当」者出面指认,循法律途径讨公道。

五名消费者联袂发起自救会,发起人其中之一的沈怀一表示,根据瑞士1971年的《表类「Swiss」标识使用条例》和1992年瑞士新制定的「商标及原产地表示保护法」规定,必须是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手表,才能在表盘上使用「Swiss made」字样。

沈怀一说,三条件包括,采用的是「瑞士机芯」,价值50%以上原件,必须是瑞士原件,自2017年起更提高到60%,其次表的组装要在瑞士完成,及第三是表的检测也要在瑞士完成;只有符合上述三条件,才能在位于表盘的6点钟位置,紧贴著圈框的地方打上「Swiss Made」的标识。

沈怀一指出,他和多名消费者购买的同品牌瑞士手表,在表盘上都打上「Swiss Made」标识,也附有完税进口证名字号,只是他们在不同年份、不同地方购买,所附完税进口证明字号,竟然都一样,亦即进口文号,且不同年份、货号也是一样;怀疑所购买的瑞士名表,并非「Swiss Made」瑞士原装进口,其印制的文号也非由财政部出具的进口证明。

沈怀一说,他们深入了解发现,这家标榜瑞士表的品牌,有可能都在台湾或大陆生产组装,却谎称是瑞士原装进口,有人曾为此发存证信函要求释疑,却不得要领,为此才联袂成立自救会,向中市消保官申诉求公道;诈欺属于「一罪一罚」,呼吁自认「上当」者出面指认,集结大家力量讨公道。

律师吴光中表示,如若消费者指控属实,这家贸易商的行为已构成诈欺、逃漏税及伪造文书等罪嫌; 消保官说,若消费者怀疑购买产品有任何问题或认定上瑕疵,造成事后有所争议,可依《消费者保护法》力争申诉,但若怀疑自己买到为山寨版产品,也可以向警方检举,由相关单位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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