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载富邦集团董事长蔡明忠于昨日 ( 6/26 )申报转让信托 10 万张富邦金 ( 2881 )及 3 万张台湾大 ( 3045 ) 作为公益之用。大老板以股票信托来做公益,不但有节省赋税的效果,亦可兼顾控制权,又能做公益,一举数得

蔡董申报  

蔡董申让信托的公告 ( 上图 )

今年2月,鸿海董事长郭台铭申报转让信托50万张鸿海股票,将孳生的股利股息,全数转赠予给永龄健康基金会、永龄慈善基金会、永龄教育基金会。

郭董申报  

郭董申让信托的公告 ( 上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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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董申让持股信托后的股权变化 ( 上图 )蔡董的股权变化则要等下个月才能看到

 许多上市公司大股东、高资产大户利用他益信托提早进行理财规划,以达到节省税负兼顾控制权的双重利益,甚至再做公益,已是愈来愈普遍的趋势。公益信托比起成立财团法人做公益,有两项优点。一是交付信托的资产,本息全部可以做公益,但财团法人只能拿孳息做公益,成立财团法人的本金,不能从事公益。

其次,成立财团法人后,就算不做公益也没有关系,但信托法有规定,公益信托成立三年内,必须有从事公益的行为,否则主管机关可以撤销许可,比较不会有挂羊头卖狗肉的情形。这些高资产大户往往会将其名下资产,不论是现金、股票或保险,采取他益信托的方式先做移转,因为他益信托的受益人安排除了大户本身的法定继承人外,也可设定公益团体为他益对象之一,只要将资金的来源、分配方式都规划好,便可提早以信托方式做好资产传承,避免日后遗赠税负担过重,并且还能维持控制权,不必像直接转让、赠与的方式,立即将资产、股票所有权移转。

所以信托股票做公益从筹码稳定的角度来看是好还是坏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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