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刚交屋,房东没有当下交还押金
交屋后还扣著押金不还,非常恶劣
签合约的人是Kimi姐
我们总共5.6人居住

地点在文山区兴隆路3段112巷2弄21号2楼
3房2厅2卫1厨房1阳台
房东是林小姐
现在还PO在591急租

http://rent.591.com.tw/rent-detail-2067929.html
租给Kimi姐是2w4什么都没含

初承租给Kimi姐
房东除了基本的家具外(床垫、沙发、书桌、电视、冷气、热水器)
还留下许多东西
微波炉、烤箱、热水瓶、直立式钢琴
还有很多奇怪的神像摆饰、小孩衣服等等的
皮沙发也是破的

房东说不要的话就丢掉
结果现在说怎么乱用她的东西(明明是好好的放进衣柜)
说要扣清洁费1w

交屋前我们全都整理过
沙发跟床全部移开全部扫过吸尘器吸过
用热水+漂白水+爱地洁拖地至少3次
自己制造的垃圾跟不要的东西都丢掉了
厨房跟厕所的墙壁跟地板也全部都刷洗过

请专门的清洁公司来也不用那么贵!

冰箱莫名其妙不冰
想请房东处理,房东说是我们自己的问题
我们请专人来修,修理人员说过于老旧直接换新的比较好
现在修了没多久就会坏掉,结果真的没几个月又坏了
我们也没再修过

原本挂在阳台墙壁上的热水器掉在洗衣机上
因为过于老旧支架生锈莫名其妙掉下来
交屋后房东要我们赔修理费$700
说我们应该要自己发现有问题
问题是我们当初入住时阳台灯就打不开
房东说:我当初交屋给你们本来就没有灯
那要怎么发现热水器支架生锈?!
我们表示愿意自己修理到好
房东还是硬要扣押金

我们亲自到租屋地楼下
想跟房东洽谈 也约她到警察局
房东都不肯出面
也不愿意接听电话


现在是请Kimi姐跟房东说
她再不还押金就要告她恶意侵占

租约的详细内容
并不是很清楚
毕竟不是我跟我老公亲自签的

Kimi姐也有问题
明明水电都已经去结清了
也不当下拿回押金

在这里说出来
是不希望有其他房客受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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