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搞外遇。(示意图/CFP)

▲男子搞外遇。(示意图/CFP,以下同)

记者唐咏絮/彰化报导

彰化一名经营塑胶事业有成的刘男与刘妻结婚多年,对在小吃部认识的陪唱小姐罗女都称呼「亲爱的」,但提到老婆时却称「武则天」,事后刘妻得知老公经常带罗女去摩铁搞外遇,气得怒告小三妨害婚姻并求偿百万,彰化地院日前判刘男与小三需连带赔偿刘妻50万。

刘妻说,2009年中秋节刘男在一间KTV小吃部认识罗姓陪唱小姐,长达8年的时间,两人常到县内各摩铁发生性关系,感情如胶似漆,在2013年罗女知道她是小三后,仍持续与刘男交往,侵害配偶权,两人还称呼她「武则天」,让她一度忧郁想自杀。

▲男子搞外遇。(示意图/CFP)

罗女指出,刚开始是遭到刘男灌酒性侵并拍裸照威胁,在不敢得罪客人下,只好保持联络,她只是陪酒应酬为免酒驾,也否认与刘男一同前往摩铁休息,至于「武则天」称号是刘男单方面的称呼。

刘男则说,当初罗女见他经营公司、开名车,主动追求他,罗女还要求要帮她在自己公司加保健保,仅向法官承认曾赴摩铁帮罗女刷卡,并强调与老婆感情并无不睦,而「武则天」则是罗女对老婆的称呼。

法官审酌,刘男坦承与罗女发生性行为,赴摩铁前刘男与罗女互传讯息「好爱你喔」、「穿上次那件性感内裤很好看」、「亲爱的我要出门了」、「几点能出门」等语,双双离开摩铁后也随即「爱你」互通简讯,因此认定互相交往有发生性行为,判刘男与小三连带赔偿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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