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会主委顾立雄。笔者期盼TRF案件在诉讼、仲裁或调处时,在以「投资人自负赢输」原则。(资料照/记者戴瑞瑶摄)

 ▲▼云论作者李礼仲。(图/李礼仲提供)●李礼仲,台北商业大学连锁加盟经营管理与法律研究中心执行长。

TR F (Target Redemption Forward)(目标可赎回远期契约)自103年1月至106年6月,我国各银行客户操作人民币TRF商品已到期契约实现净损失高达732.54亿元,各银行103年1月至106年11月累计转销呆帐超过94亿元,且截至106年11月因应客户违约提拨备抵呆帐总额更高达74亿余元,为继2008年连动债发生后,第二个有大量受害者之金融衍生性产品事件。

国内银行盛行销售以人民币为标地的TRF商品,就是银行销售的人民币衍生性金融商品,当客户买进TRF时,就是两年期限压宝人民币未来会升值,人民币升值时,客户的获利就是本金乘以汇率升值幅度,但是如果人民币贬值,客户的亏损除了是本金乘以汇差以外,还要再乘两倍的杠杆倍数,也就是说,TRF风险是获利的两倍,在加上风险是每一单元按月计算,对投资人之风险是很大之商品。

当人民币国际化加遽,增加人民币汇率震荡幅度,人民币至103年开始有剧烈贬值波动,迥然不同于人民币过去长期升值趋势,使得对人民币走势判断不同的人民币TRF商品投资人遭受损失,因而引发投资争议。

面临倒闭危机

由于有民国97年连动债受害人多为自然人之前鉴,金管会规定只有法人才可以投资衍生性金融商品。所以本次TRF受害人多为中小企业,数量高达3700家,亏损金额超过2000亿元,多数受害的中小企业都是由银行提供贷款承作TRF,在赔不出来的情形下,这些贷款变成银行呆帐,由于民营金控以及银行承做TRF最积极,获利也因此备受考验,至于受害企业则面临倒闭的危机。

根据金管会统计,截至107年4月13日,TRF等商品争议案件共290件,银行已配合处理件数,包括达成和解、银行接受调处结果、签署仲裁协议等共206件(目前正在进行的仲裁只有33件)占比逾7成,尚在处理件数共84件。

为讨回投资TRF之失利,被害人至法院控告银行,却发现法官对TRF很陌生,受害人也说不清TRF究尽是什么,也无法举证银行错在哪里,以致在法院尚无胜诉案例。因此受害人寄望于仲裁,但最近仲裁判断出来的求偿金额最多不超过四成,远低于受害人的期望,造成受害者对是否参与仲裁犹豫不决。

自负输赢

解决TRF的问题,必须回归到「投资人自负赢输」的概念,因为受害者多为中小企业的负责人或者是大股东,拿了公司的钱来投资TRF在获利时,并没有归入公司帐户,而是中饱私囊,因此这些受害者对于公司损失应该承担,而非全部委责于银行,银行当然需对于销售行为不当负责,但非负受害者全部损害之责。

由于金融消费评议中心只对100万以下的消费争议案件才予以评议,为使投资争议尽速落幕,金管会已委托金评中心建置「银行办理复杂性高风险衍生性金融商品争议事件调处机制」,希望在程序上改以调处的方式来解决TRF的争议。但欲速解决TRF争议应如金管会解决连动债时之作法拟定SOP,将银行销售TRF应注意事项量化并配上赔偿比例,作为调处案件之准则。

期盼TRF案件在诉讼、仲裁或调处时,在以「投资人自负赢输」原则,平衡银行是否有不当销售所制定之处理准则,厘清是非曲直,当可如当年解决连动债于制订解决原则后一样,很快将四年来争议不断的TRF画上句点。

好文推荐》

自主控股强化治理 别让国营企业阻碍产业发展

想与国际竞争 就别误踩红线

把道路安全视为人权

►►►随时加入观点与讨论,给云论粉丝团按个赞!

●以上言论不代表本网立场,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mail protected]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