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事在我银行工作期间,曾亲身经历过。

从法理上说,如果买的房子烂尾,借款人还是需要还款的。因为在借贷关系中,房子建成并不是贷款合同成立的前置条件,只要房贷合同有效,借款人就必须还款。

但是在实务操作中,并非完全按照上述说法来办。首先,政府出于维稳需要,银行出于盘活资产需要,都会想方设法寻找接盘者。如果房产能继续建设到交房,那么购房者继续还款也是天经地义的。其次,现在不像以前,开发公司按揭贷款回笼的账户都是受到银行监管的,监管银行必须要保证账上的资金只能用于本项目建设,因此如果在建房产烂尾,监管银行是要承担责任的。因此,如果买的房产烂尾,购房者可以追究项目监管银行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项目烂尾的可能性已经大大减少。

最后总结一下:如果所购房产烂尾,购房者仍有继续归还房贷的责任。不过,购房者也可以追究项目监管银行的责任,以降低自己的损失。

我是空谷寒潭,与您分享我的观点。


首先,银行麻烦了,房贷的前提条件是什么?那就是开发商五证俱全(有的银行要求三证齐全即可),缺一不可,既然是烂尾楼,那就是期房,开发商证件要素齐备了么?若是不齐,你可以和银行协商,甚至到人行或银监局投诉;

其次,若是开发商证件齐全,那你就可以投诉房产的相关管理部门,甚至于起诉,一个期房怎么可以销售并获得贷款呢?要求赔偿损失;

总之,这里面绝对有问题,这个住房贷款是有瑕疵的,不在银行方面,就在相关房产管理部门上,查找好相关文件要求,你就总会找到漏点,就可以维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了。

我说的理由不一定专业,还请详细咨询专业律师,相信会有突破口的,办法总比困难多。


房子是你和开发商签的合同,贷款是你和银行签的合同,是两个事情,房子没有拿到不等于贷款不要还。不还银行贷款就是违约,可能会被银行告上法院。


是需要还的,开发商的跑路,并不能取消你与银行的贷款合同,但是,你可以通过维权,让政府施压,让新的开发商接盘,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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