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朝開國君主商湯駕崩之後,太子太丁還沒等到繼位就掛了。

  於是朝廷立太丁之弟外丙爲帝,外丙在位三年病逝,又改立外丙之弟中壬。

  中壬在位四年而崩,國相伊尹立商湯嫡長孫,太丁之子——太甲爲帝。

  太甲,名子至,商湯嫡長孫,太子太丁之子,帝外丙、中壬之侄。

  《史記》記載:“帝太甲既立三年,不明,暴虐,不遵湯法,亂德,於是伊尹放之於桐宮。”

  帝太甲在位三年,昏庸殘暴,不遵守商湯制定的法律禮制,攪亂了正規的道德秩序。

  國相伊尹將太甲趕出王宮,讓他去桐宮給自己的祖父商湯守墓,伊尹攝行國政。

  桐宮爲商湯的葬地,位於商都亳城(今屬山東曹縣)北的屍鄉。

  晉朝出版的《太康地記》記載:“屍鄉南有亳阪,東有城,太甲所放處也。”

  這裏的屍鄉位於洛州偃師縣(今屬河南偃師市)西南五里,一說爲河南商丘市虞城縣北。

  《史記》記載:“帝太甲居桐宮三年,悔過自責,反善……”

  帝太甲在桐宮居住了三年,他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真心悔過自責,洗心革面,變成了一個好人。

  於是,伊尹迎接回太甲,並把國家權力交還了太甲。

  帝太甲自此修身養德,天下諸侯紛紛依附商朝,國家逐步強盛起來,百姓安居樂業。

  伊尹爲了嘉獎太甲,還寫了三篇《太甲訓》,教導太甲遵守祖先的法制,希望太甲做一位有爲君主。

  太甲在位二十三年後病逝,葬於歷城。

  伊尹“流放”太甲這件事,一直被後世的儒家傳爲美談,認爲伊尹傾力輔佐數代商王,是商朝初年重要的輔政大臣,具有大仁大義的美德。

  當然也有人提出質疑。

  《孟子》記載:戰國時期,孟子的弟子公孫醜一針見血地指出:“賢人之爲人臣也,其君不賢,則因可放與?”

  大意是說:做爲人臣的所謂賢人,因爲國君無道,就可以肆無忌憚地將其流放?

  封建時期,任何一個朝代,君臣父子的關係都是不可以顛倒的,即便是太甲荒淫無道,做爲人臣,誰賦予給他流放君主的權力?

  做爲君主的太甲違反了禮制,伊尹的做法同樣也是在破壞禮制。

  這樣說的話,伊尹的所作所爲,其實就是在篡位奪權。

  那麼後世的儒家、史家爲何竭力維護,強詞奪理讚美伊尹的行爲呢?

  關鍵在於,伊尹放逐太甲三年後,又把國政交還了太甲,歷史真相果真如此嗎?

  漢朝史學家司馬遷在編撰《史記》的時候,提及伊尹放太甲之事,其依據應該是儒家的言論和民間傳說。

  《史記》問世三百多年後,人們終於發現了伊尹放太甲的真實目的。

  西晉鹹寧五年(公元279年),汲郡(河南汲縣)有個叫“不準”的盜墓賊,盜掘了魏襄

  王的陵墓,發現一部竹簡史書,後被稱爲《竹書紀年》,亦稱《汲冢紀年》、《古文紀年》。

  《竹書紀年》記載:“仲壬崩,伊尹放太甲於桐宮,乃自立也。伊尹即位,放大甲七年。太甲潛出殺伊尹……”

  帝仲壬崩逝,伊尹把帝位繼承人太甲流放到桐宮守墓,而他自立爲王。

  伊尹在位的七年時間裏,太甲一直被軟禁在桐宮守墓,而不是司馬遷記載的三年。

  太甲後來尋找機會,逃離桐宮,誅殺伊尹,奪回了王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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