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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头壳newtalk] 内政部今(13)日公布106年度政党财产及财务状况申报情形,扣除已解散或撤销备案的33个政党,有301个政党应办理申报,共有中国国民党等163个政党已提出申报,其中,95个政党报送资料符合「政党法」规定,合格率为31.6%;至于资料仍待补正的68个政党及尚未办理申报的138个政党,应于明年1月15日前补正。而截至今年6月底止,仍有95个政党无法取得联系,内政部盼其主动联络,尽速恢复运作,以免影响自身权益。

根据去年12月6日公布施行的「政党法」,除了明文规范政党的收入来源外,也赋予政党申报财产的义务,规定应于每年5月31日前,向内政部提出上一年度财产及财务状况决算书表,内政部也应于受理截止后45日内公开申报情形。

内政部指出,民国 95年虽已订定「政党及政治团体财务申报要点」,要求政党应办理财务申报,但因为申报要点未设罚则,且大部分的政党规模太小,几乎没有收入及支出,导致长期未建立财务制度,对于去年公布施行的新法需要更多时间适应。内政部从今年起多次以书面通知或办理说明会的方式,向各政党说明「政党法」的相关规定,辅导政党建立内部财务制度,更于今年5月起逐一电话通知各政党,但截至6月底止,还有将近1/3的政党「查无此人」,增加辅导的难度。

内政部补充,这次财务申报不合格的68个政党中,主要包括未依「政党法」规定办理会计师查核签证、未使用正确格式及填报数字明显错误等。而政党不申报或不依法定方式申报,经通知限期仍未申报者,依法将可处新台币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罚锾;经通知限期补正而未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规定者,将可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锾,并得按次处罚。

内政部表示,考量此次是「政党法」施行后第1次办理财务申报,已提请政党审议会决议给予政党较长的改善期,亦即尚未合格的政党应于明年1月15日前完成补正,以免受罚。

内政部同时提醒,原先依「人民团体法」规定完成备案的政党,应于2年内(108年12月7日前)依「政党法」规定,补正组织、章程及相关事项,并向主事务所所在地地方法院办理法人登记,届期未完成或仍不符规定者,内政部将废止备案;呼吁目前「失联」的政党,应主动与内政部联系,尽速恢复运作,发挥政党应有的功能。

106年度政党财产及财务状况申报情形已刊登于行政院公报,各政党详细申报内容亦公开于「政党及全国性政治团体资讯网」,欢迎有兴趣的民众自行上网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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