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將再修正「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寬限期擬從3年改回1年。 圖/聯合報...
台北市將再修正「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寬限期擬從3年改回1年。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台北市去年調降建商囤房稅,經議會表決通過,3年內未售出的待銷房屋稅率從3.6%降為1.5%。北市財政局經過一年觀察,發現建商新屋的消化不如預期,決定再提「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將寬限期從3年縮短為1年,預計這會期送市議會審議。

「不管怎麼改,感覺政府就是比較照顧建商。」政治大學地政系教授張金鶚指出,當初若不是市長柯文哲先想把囤房稅降為2%,也不會出現突破口,讓議會通過修正案,一口氣把稅率壓到1.5%。

張金鶚指出,政府應該站在消費者立場、房價高得不合理的角度來看囤房稅才對,而非寬限期有多少,建商不會把稅率1.5%、2.0%、3.6%的差別看在眼裡,這些都是小兒科,政策效果未顯現出來,意義都不大。

議會去年臨時會表決通過修法,將待銷房屋銷售期間由1年放寬為3年,建商3年內未出售持有新屋,皆適用低稅率1.5%,逾3年才適用3.6%稅率 。

修正案通過不久,財政局訂1年觀察期,專案列管4577戶未出售新成屋及未來新成屋,若建商持有成本減輕卻不反映售價,設法出清,將提案恢復舊制。

經過一年觀察,財政局統計,新屋4577戶一年只賣1576 戶,僅達三成左右,北市副秘書長兼財政局長陳志銘昨表示,可見建商未因較低稅率就賣得比較快。

財政局觀察指標,銷售量不可低於前一年,且要有一定比率增加,否則將重新檢討3年1.5%低稅銷售期。陳指出,財政局決定再提修正草案,將銷售寬限期縮短為1年。

北市稅捐處表示,修正草案先預告一個月,再送交法務局,待市政會議通過後送議會審議。是否會影響北市房市?陳認為,影響有限,北市房屋交易量以舊屋為主,新成屋的量並不大。

對此,議員厲耿桂芳指出,北市房市景氣尚未回溫,此時不適合縮短寬限期,當初會修法,也是建商公會反映。

當初反對調降囤房稅的議員周柏雅則表示,囤房稅率應隨房市狀況進行檢討,當初房市景氣差,銷售期才從寬認定,現房屋交易量逐步回溫,基於居住正義,寬限期適當緊縮也屬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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