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新聞2020年06月10日訊】(雪花新聞記者袁世鋼颱灣颱北報導)“實價登錄”新製將於7月1日正式上路,免除地政士登載責任,不動産買賣雙方須自行於買賣移轉登記時一並申報登錄;內政部10日特彆提醒,未來建商賣屋時也負有登錄之責,若“交易總價”、“車位個數”、“車位總價”等3項資訊申報不實,將直接處最高15萬元罰鍰。

內政部錶示,現行不動産買賣成交案件資訊,主要由受托辦理産權移轉登記的地政士申報登錄,而售屋的建商並非申報義務人;但新製上路後,將申報登錄責任迴歸買賣雙方,建商需與購屋者共同申報登錄。如果申報書中的“交易總價”、“車位個數”、“車位總價”等3項資訊申報不實,將可直接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

內政部強調,申報登錄新製透過買賣雙方相互勾稽確認成交資訊,可提升資訊的正確性;而將申報登錄時間提前至申請登記時一並辦理,可加快資訊揭露的時效,相較於現行“産權移轉辦理完成後30天內須進行實價登錄”的規定,可改善原本實價登錄後至少要2至3個月纔會揭露的狀況,最快登錄後1個月就可揭露。

另外,內政部也提醒,若申報不實將涉及《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各地方政府將衡酌個案違法情節,主動移送檢調偵辦。內政部呼籲,買賣雙方在申報時務必詳加確認,以避免受罰。◇

責任編輯:王愉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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