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地院行政庭长黄炳缙。(图/记者刘昌松摄)

▲ 台北地院行政庭长黄炳缙说明台北市警局前局长黄升勇被控杀人未遂无罪理由。(图/记者刘昌松摄)

记者刘昌松/台北报导

台北地院审理前立委周倪安等人控告台北市警前局长黄升勇杀人未遂案,合议庭审理5年多,换了3个合议庭,18日认定,黄升勇在太阳花学运期间,见民众占据行政院,依法下令驱离,可「阻却违法」,但针对40多个民众的确是遭警员动手打伤部分,则应由检察官查明真相并究责。

▲▼曾在2014年太阳花学运以肉身阻挡学生进入政院的保六员警林致孝,被封为「哔哔哥」。(图/东森新闻)

▲太阳花学运期间,有警员在行政院窗外以肉身阻挡学生进入。(图为资料照/东森新闻)

太阳花学运期间的323攻占行政院事件后,有数十位民众控告当时的行政院长江宜桦、警政署长王卓钧、中正一分局长方仰宁等人涉杀人为遂等罪,除其中被告「行政院北平东路后门现场指挥官」身分不明确,已经判决不受理确定外,江宜桦等人被控部分正由其他审判庭审理中,18日是由台北地院刑10庭针对黄升勇被控案件做出判决。

判决指出,在323 陈抗事件中,有部分陈抗群众以油压剪、铁橇破坏行政院铁拒马,或破窗闯入行政院建筑物内破坏物品,黄升勇依职责,交付各分局长驱离任务,并由各分局长按现场状况决定具体驱离方式。

▲▼ 台北市警察局前局长黄升勇 。(图/资料照)

▲台北市警察局前局长黄升勇 。(图/资料照)

合议庭认为,值勤员警原则上也先以口头劝离,劝离不成,才抬离、拖离,仅有少数员警有以肢体或使用警械殴击民众的情况,黄升勇下令驱离,是依法令所为,具备阻却违法事由,依《刑法》第21条第1 项规定,自属不罚。

但有少数员警或因情绪控管失当,或因残留把人民当作敌人的威权思维,以肢体或持警械殴击陈抗民众,造成周倪安等42人伤,已构成不人道的处遇或惩罚,有违《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相关规定,因此判决同时指出,身为公益代表人的检察官,应开展全面的刑事调查,查明真相并究责;至于先前北检接获民众告发黄升勇案后,送北院一并审理的部分,也因此被法院退回北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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