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堉璘宏泰教育文化公益基金是否可以投资中嘉多媒体集团,基金会主管机关教育部认为公益基金不应以投资为目的。(记者刘力仁摄)

2018-09-25 12:10

〔记者刘力仁/台北报导〕中嘉多媒体集团(MSO)旗下有线系统台出售案,外界质疑公益信托林堉璘宏泰教育文化公益基金直接投资此案,是否违反公益基金设置宗旨?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今天召开听证会,基金会主管机关教育部会中明确表态「公益基金不应以投资为目的」,此一意见为全案是否通过通传会审查,投下巨大变数。

对公益基金投资争议,买方代表谢易哲律师解释,现行法规并没有限制公益信托投资行为,还有林堉璘公益基金虽持有泰贺及朝隆公司股票,但泰贺投资及朝隆投资两公司在林堉璘公益基金投资之前就已经存在,两公司用现有资金投资中嘉交易案,并没有用到公益基金;另外受托管理公益信托基金的国泰世华银行,对于信托财产没有实质影响力。

卖方代表强调,林堉璘宏泰教育文化公益基金并没有投资此案,请外界不要模糊焦点,资金都为本土资金,没有党政军投资,未来将有助于有线电视数位化之软硬体建设;中嘉网路赵培培表示,此案股权单纯,没有违法疑虑,希望NCC尽速核准。

教育部终身教育司长黄月丽表示,教育部认为公益信托不应该以投资为目的,而且投资的相关公司都以营利为目的,未来纵有盈余,所分配的利润也无法确定是否可以回到公益信托从事公益行为,此公益信托捐赠公益支出与这次投资之金额「显不相当」,因此教育部认为公益基金投资营利行为难谓符合教育公益目的,但教育部尊重NCC最后决定。

至于交易案是否违反市场公平竞争,公平会代表表示,公平会委员会议尚未讨论决议。

此一交易案金额高达515亿元,马来西亚商EVERGREEN 及 GOODWILL 以约165亿元将安顺及博康之普通股股权 (77%)转让予泓顺;安顺、安成、博康、博硕之特别股股权(23%) 由盛开投资以约3亿元转让予泓顺。买方团队并承接中嘉现有贷款等负债。

买方泓顺由泓胜 100%出资持有,泓胜系由泓策创投100%出资,泓策创投之上层股东包含郭冠群、王美文、弘仓公司(陈荣泉 100%持有)、荣盛投资(陈继业、许书林、余彦良及吕荣吉持有)、泓策投资(郭冠群、黄清苑及林秀玲持有,此 3 人为达胜集团共同创办人,达胜集团为台湾本土最大私募基金之一)、玺兆投资与铨升投资。

其中玺兆投资由泰贺投资及朝隆投资各持有 50%股权,铨升投资亦由泰贺投资及朝隆投资各持有 50%股权,而泰贺投资与朝隆投资则由公益信托林堉璘宏泰教育文化公益基金100%持有。

依照NCC数据,中嘉系统在国内有线电视市场占有率21.18%,在5大有线电视集团中,排名第一。国内有线电视交易案牵涉到财团之间有线电视版图消长、频道上下架公平性、民众收视费用、反媒体垄断等议题,加上交易金额庞大,类似交易都成为业界关注焦点。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