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堉璘宏泰教育文化公益基金是否可以投資中嘉多媒體集團,基金會主管機關教育部認為公益基金不應以投資為目的。(記者劉力仁攝)

2018-09-25 12:10

〔記者劉力仁/臺北報導〕中嘉多媒體集團(MSO)旗下有線系統臺出售案,外界質疑公益信託林堉璘宏泰教育文化公益基金直接投資此案,是否違反公益基金設置宗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今天召開聽證會,基金會主管機關教育部會中明確表態「公益基金不應以投資為目的」,此一意見為全案是否通過通傳會審查,投下巨大變數。

對公益基金投資爭議,買方代表謝易哲律師解釋,現行法規並沒有限制公益信託投資行為,還有林堉璘公益基金雖持有泰賀及朝隆公司股票,但泰賀投資及朝隆投資兩公司在林堉璘公益基金投資之前就已經存在,兩公司用現有資金投資中嘉交易案,並沒有用到公益基金;另外受託管理公益信託基金的國泰世華銀行,對於信託財產沒有實質影響力。

賣方代表強調,林堉璘宏泰教育文化公益基金並沒有投資此案,請外界不要模糊焦點,資金都為本土資金,沒有黨政軍投資,未來將有助於有線電視數位化之軟硬體建設;中嘉網路趙培培表示,此案股權單純,沒有違法疑慮,希望NCC盡速覈准。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長黃月麗表示,教育部認為公益信託不應該以投資為目的,而且投資的相關公司都以營利為目的,未來縱有盈餘,所分配的利潤也無法確定是否可以回到公益信託從事公益行為,此公益信託捐贈公益支出與這次投資之金額「顯不相當」,因此教育部認為公益基金投資營利行為難謂符合教育公益目的,但教育部尊重NCC最後決定。

至於交易案是否違反市場公平競爭,公平會代表表示,公平會委員會議尚未討論決議。

此一交易案金額高達515億元,馬來西亞商EVERGREEN 及 GOODWILL 以約165億元將安順及博康之普通股股權 (77%)轉讓予泓順;安順、安成、博康、博碩之特別股股權(23%) 由盛開投資以約3億元轉讓予泓順。買方團隊並承接中嘉現有貸款等負債。

買方泓順由泓勝 100%出資持有,泓勝係由泓策創投100%出資,泓策創投之上層股東包含郭冠羣、王美文、弘倉公司(陳榮泉 100%持有)、榮盛投資(陳繼業、許書林、餘彥良及呂榮吉持有)、泓策投資(郭冠羣、黃清苑及林秀玲持有,此 3 人為達勝集團共同創辦人,達勝集團為臺灣本土最大私募基金之一)、璽兆投資與銓陞投資。

其中璽兆投資由泰賀投資及朝隆投資各持有 50%股權,銓陞投資亦由泰賀投資及朝隆投資各持有 50%股權,而泰賀投資與朝隆投資則由公益信託林堉璘宏泰教育文化公益基金100%持有。

依照NCC數據,中嘉系統在國內有線電視市場佔有率21.18%,在5大有線電視集團中,排名第一。國內有線電視交易案牽涉到財團之間有線電視版圖消長、頻道上下架公平性、民眾收視費用、反媒體壟斷等議題,加上交易金額龐大,類似交易都成為業界關注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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