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內心深處都渴望「公道」,希望自己在社會中得到公正對待,尤其當自己遭遇「不公正」待遇、安排時這種渴望會更加強烈,並表現出怨恨、憎惡、報復、歇斯底里等情緒,淹沒理性。

一旦理性全軍覆沒,人將完全回歸動物本能,做出理性人所做不出來的事情,驚世駭俗。道德層面對倫理觀念的無視,法律層面的各種應激犯罪、臨時起意犯罪,戰爭中滅絕人寰的恐怖手段,大抵如此。

不過,還好,這不是多數,是少數派,發生的概率很低。大多數情況下,人們遭遇「不公」,還是會採取克制、忍耐、迂迴乃至妥協等辦法,平和心態,以待時機的,不會出現完全喪失理性的「失控狀態」,最多是一時的氣憤不平與看不透世態炎涼的涼涼。

不過,這種渴望「公道」的力量卻並未消散,而是蟄伏了起來。如果持續持久地遭遇「不公」,這股力量就會慢慢壯大起來,蠢蠢欲動,試圖通過理性的辦法、既有的規則去探尋「不公」的力量來源,冀望時機成熟時予以改變。這是人類面對「不公道」歷史經驗積累的結果,非一朝一夕得來,也是人類文明智慧的結晶。

人類抗爭精神的本源能量就來自於此,「人類改造自然與天斗、與地斗的豪情」「多難興邦」「哪裡有壓迫,哪裡就有反抗」,都是體味到這種滂湃抗爭精神後的情感表述。

也正是在這種抗爭精神支持下,人類歷史車輪的行進雖迷霧重重,卻也恢宏多彩、波瀾壯闊,令後人嘆為觀止。

從這個角度看,「哪裡有抗爭,哪裡就有『不公道』」,似乎也是符合邏輯的,至少可以讓我們步入歷史通道時可以多一個燈塔、多一個觀察點。王朝更迭,起義革命,社會形態躍升,等之所以為世人所矚目,不就在於此嗎?儘管,歷史在科層制度制約下大多是王侯將相的主場,而與普通大眾無緣,但誰主誰輔本身不就是一種之前歷史不容否認的邏輯嗎?這種主輔關係本身不也是一種「不公道」嗎?

原來,我們曾經的歷史本身就蘊含「不公道」,而歷史上的高潮卻又多因「不公道」引發的抗爭力量壯大後與它的爭鬥而精彩紛呈。如果把每一次抗爭都當作一次社會科學實踐活動,歷史上的諸多「不公道」其範圍逐漸萎縮,「公道」也就是公平正義,其範圍及保障是被強化的。

伴隨革命起義以及民族獨立戰爭等抗爭行為、生產力的提高、工業化城鎮化發展以及全球化、互聯網技術的興起,信息公開、傳播、可獲得性,大不同於以往,科層間信息不對稱問題得到極大緩解,削弱了上級對下級基於「信息」的權威,也減少了「信息不對稱型不公道」的規模。同時,由於從「人治」走向「法治」過程中逐漸嘗到法律政策等規則甜頭,在民眾參與日益廣泛而深入的時代,通過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和法律來治理企業、政府、政黨日益成為人類共識,使得借用良法等規則力量驅逐「不公道」成為大趨勢、主力量。

歷史地看,人類在消除由於信息不對稱、「人治」不確定性等引發的「不公道」問題上已做出有益積極探索,並最終把減少、規避「不公道」因素的辦法鎖定在「規則」上,冀望通過好制度比如法、政策等,在革命、起義、戰爭等激烈對抗手段之外開闢一條人類內部「不公道」問題解決的新路子、新機制,暢通各群體溝通渠道,兼顧各群體利益,緩和群體矛盾衝突,倡導合作共享,促進和諧發展。

規則,無論是軟約束的道德規則諸如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良好家風家規,還是硬約束的「法治規則」諸如政黨黨規、經濟社會發展的法治機制,成為「公道」的守護者。只要這些規則該軟的,能夠軟化到人們心裏面、思想中,讓人們行有所止;該硬的,能夠剛性起來無有例外,法不容情,大善天下;內外夾擊下,滋生「不公道」的土壤將在思想、行為、制度設計等多層面大為縮減,為公平正義讓路,凝聚和鼓舞人心,穩定經濟社會發展秩序,收穫繁榮發展和幸福生活。

不過,讓規則充分發揮出軟硬兼施的作用,並非易事,因為人非聖賢、孰能無過。這「過」有時候是道德層面的,有時候是法律層面的,社會進步到今日也是無法徹底消除,且廣泛存在。如此,在軟硬規則劃定的邊界範圍內,及時發現「過」的苗頭,並糾正它,讓它別越界、別發酵、別升級、別觸紅線、別形成「不公道」的事實,就至關重要了。

怎樣及時發現並糾正「不公道」呢?

一是要有好風氣,讓發現者有講話的機會,以便可以及時發現「不公道」。

群眾眼睛是雪亮的,一旦被發動起來搞監督,估計90%以上的「不公道」都會如同喪家之犬般逃之夭夭。古人倡導君主「廣開言路」、設立「言官」向天子直諫問題,今人建立上訪制度、巡視巡查制度、鼓勵輿論和社會監督,等都是想讓人們願意講話,及時發現問題、隱患,以便對症下藥、懲前毖後、治病救人。這種風氣一旦形成,「不公道」就會成為眾矢之的,不敢抬頭,也無法形成氣候,破壞生態的。

二是要多做自我批評,及時發現決策、執行中出現的「不公道」。

無論官商,一旦建立組織,就會有各種關於組織內部與外部的決策及執行。儘管我們都期望團隊的領導英明神武、無所不能,但卻只能是一廂情願。再睿智的領導,面對越來越龐大信息實施決策時,都可能出現失誤,生產出「不公道」,增加決策和執行成本。這並不是說領導無能或不稱職,而是人皆如此。此時,領導與團隊的自我批評,就很重要。因為,外部監督力量對團隊內部運作並不清楚,無法發揮出監督作用。如果團隊內部沒有這種「自我批評」的發現機制,比如班子成員民主生活會、內部審計紀檢、第三方專項評估,有時即使已生產出「不公道」並滋生了矛盾、分裂因子,很可能也會被別有用心者甜言蜜語所掩蓋。這種「不公道」一旦沒被及時發現糾正,而是被積累,就可能出現「扁鵲見齊桓公」的故事,在未來某一時刻成為破壞摧毀領導和團隊的「隱疾」。

三是要正視「不公道」,積極主動糾正。

無論是誰發現的,也無論是誰導致的,管理者都要想方設法積極主動糾正「不公道」。因為,糾正「不公道」就是在維護秩序和管理者的權威,就是在凝聚人心力量,而這是任何一個團隊組織能否得以壯大和發展的基礎所在,不容忘卻。制度「不公道」,按程序提交申請,推動修改;人「不公道」,多加溝通,曉之以規則與利害,及時糾正;事「不公道」,梳理來龍去脈,告知利益群體,尋找突破關口,積極改變。總之,一定要盡心竭力,分門別類,有規則遵規則,無規則循慣例、立新規,迎難而上去主動糾正「不公道」。如此,即便使盡渾身解數仍無法糾正「不公道」,團隊也不至於因負面情緒繼續擴散、積聚而散掉人心力量。

……

世事如棋局,變化多端,即便人類上萬年的積累也無法設計出完美無瑕的制度去解決所有的「不公道」,讓公平正義灑滿人間。對每個人而言,立足當下,如果遭遇「不公」,我們所渴求的無非是——能夠及時發現和糾正。

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

能如此,已是最好的安排。人類改造自然能力不斷提高的同時,在處理族群內部矛盾方面的制度至此已達前所未有高水準,基於人之不完美,把好制度的包容、靈活、前瞻性發揮得淋漓盡致。

若不能,也值得期待。

(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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