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以我的名義買了一套房子,產權證上寫我的名字,父母每個月把錢打到我還款的銀行卡上, 實際上還是父母住的,如果我明年要結婚,按揭肯定會存續於我的婚後了,考慮到此房產的權益,我能不能在辦結婚證之前只 和父母就此房產做一個財產公證,而不用和未婚夫就此房產做婚前財產公證,證明此房產無論我婚前婚後都是我父母所有。這樣做的話父母也就沒有後顧之憂了,也 就是考慮到,萬一碰到我離婚的情況,此房產就完全不會被牽扯到我和老公財產分割的問題了。也確實不想把未婚夫牽扯進來,這樣感覺挺傷感情的。


首先這個財產公證是需要您本人去公證處辦理,其次,我想表達,您也可以選擇去做房產證(產權證)公證。更多了解 百度 北京環球新東方出入境服務


你婚前只有一套房子嗎?那就屬於婚前財產,很容易分清楚的,不會屬於婚後財產,除非你婚後添加配偶名字上去,就會隨著添加名字登記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這屬於婚後贈與,如果婚前沒有還清貸款,婚後共同還貸貸款屬於共同債務。


真是個機靈鬼!你最後那一句不知道是何意既然離婚還怕傷感情?

婚姻法司法解釋里有,雖然現在不那麼偏袒女方。到作為不動產,無論婚前婚後都屬於出資人所有!不用公正,還貸的卡獨立開就好。沒結婚不要就想到離婚男人跟你分財產,你眼光如此差嗎?


其實這很簡單 有三種方法

1.房子繼續有父母通過流水還貸,這樣的話房子就會一直屬於婚前財產。這樣就連婚前財產公證都不用做,房子不肯會牽扯男方。

2,做一個婚前財產申明,申明說清楚此房產是由父母買的 就算結婚也不能算是夫妻共有財產。這樣不緊離婚男方沒有份額,就連女方意外離世了,也剝奪男方的繼承權利。

3.第三種就是通過房產過戶或者贈予的方式將房子過戶或者贈予給父母。

以上我就是我提供的三種方法,題主可以自己考慮哦。


像你這種性質不需要特意去做財產公證,因為首付和還款其實都是你父母。只要一切是走的你和你父母的個人賬號,有跡可循。那麼就屬於婚前財產,不存在婚後貸款利益問題。房產的貸款進入婚後,涉及到婚後分割,是因為另一方支出了(也就是共同還貸)或者你婚前的貸款影響了婚後的生活質量(比如你的錢還你的房貸,另一方的用來生活開支,那麼這套房子的後續增值部分,另一方是有權利分割的)我老公現在的房子就是他父母出錢,父親還貸,但在他名下。我就沒有分割權利。但如果他婚內出軌,性質惡劣,他名下的房產我是可以分割一部分的。


一,可以和你未婚夫簽個協議,婚後各人名下的財產歸各人,這樣你也就不用擔心了,

二,把房子轉到父母名下,反正房子也是父母買的,父母還貸,等到父母還完貸之後,再由父母贈與你個人,那就是你個人的財產了


如果這套房子你父母只是用你的名義,實際還是父母所有,那不需要特意做公證,你父母和你雙方簽個代持協議,還款全部通過轉賬,你父母給你轉賬最好附言用途。

如果這套房你父母的確是想給你的,那你父母單方寫份聲明,這套房子是贈予給你一個人的,這份聲明如果你未婚夫和你(主要是你未婚夫在此聲明上表示知情),那也不需要公證。如果這份書面聲明不想讓你未婚夫知道,那建議為了保險起見可以做個公證或者律師見證。


婚姻存續期間,父母給我一筆錢,寫了一個贈予合同,屬於我個人財產。 但如果我要頻繁操作,購買不動產或者金融類資產,怎樣操作,才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推薦閱讀: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