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全球將正式開始對稅收居民金融賬戶進行全球信息交換。CRS的到來,為富裕階層帶來了新的挑戰。多數高凈值客戶在梳理個人情況時發現,CRS下不僅僅要做的是個人和企業的稅務籌劃,還涉及到不同的國籍和稅籍等方方面面。全球徵稅信息透明後,人們對於家族財富的管理和傳承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 家族信託:高凈值人士財富傳承專寵

很多名人身故之後,其設立的家族信託被公眾所知。比如,蘋果公司前董事長、聯合創始人史蒂夫·喬布斯辭世後,名下至少三座房產置於信託機構名下,這一舉動使得喬布斯的巨額財產數額和分配成為謎團,喬布斯擁有555萬股蘋果股票(市值大約20.5億美元)及1.38億股迪士尼股票(價值大約47.4億美元)。在喬布斯去世後,其遺產被交由一個信託基金管理。

事實上,除了頂級富豪、企業家和巨富明星,過去十多年,隨著國內經濟發展和家庭財富的迅速增長,中國又創造了無數新富家族,還有一些高凈值人士及超高凈值人士,他們對於財富傳承的需求越來越強烈。

  • 家族信託:財富傳承守門人

成功企業家或富裕家族在財富傳承上可能會遇到諸多問題,比如清償債務、子女繼承、兄弟爭產、重大變故、遺產稅等等,都可能讓家族財富嚴重縮水,家族發展嚴重受挫。未雨綢繆最好的方式就是法律規劃,要搭建有效的法律架構和合理運用守富傳富法律工具。

而大部分傳統財富管理工具如遺囑、保險、婚姻協議、贈與等,功能比較單一,不確定因素較多。家族信託不僅功能全面,而且穩定可控,可實現對財富全方位、跨時空的保障。同時,家族信託是全球通行的財富保護傳承頂級法律工具,在生前可以對債務、婚姻、意外等引起的財富受損風險進行隔離,在身後可以對家人爭產、子女揮霍、富不過三代、家族分裂等傳承問題進行防範。所以家族信託是全球高凈值人士普遍採用的財富管理方式。

  • CRS之下家族信託的主體合規義務

家族信託是否屬於CRS下的合規主體通常只需要看其是否屬於CRS下的投資實體類別。不論家族信託架構安排多麼複雜,在CRS下所關注的仍然是受專業管理和金融資產兩項測試,兩項測試任何一項通過不過,家族信託便不屬於CRS下的合規主體。

幾類屬於「非合規主體」的家族信託

受託人為個人的家族信託

家族信託更大的的意義在於進行家族財富的傳承,而並非單純追求財富的增值,所以在實踐中存在家族信託的受託人是個人而非專業的管理公司的情形。如果委託人將財產委託給一個專業的被其信任的個人去管理,那麼很明顯這將無法滿足CRS下判定「投資實體」時所需要通過的「被專業管理」測試。因為單個的自然人並不屬於金融機構。所以無論家族信託下持有的是何種資產,該家族信託都不可能被判定為CRS下的投資實體,不屬於CRS合規主體,因此其自身也不會有任何CRS下的合規義務。

直接持有房產等非金融資產家族信託

如果家族信託下所持有的只是房產等非金融資產(例如別墅,豪華遊艇,豪華跑車,珠寶,古玩字畫等等),那麼不管持有的資產數額有多大,不論該信託是否有專門的金融機構來「專業管理」,通常都無法滿足CRS下判定「投資實體」時所需要通過的「金融資產」測試,因此也就不可能被判定為「投資實體」,不屬於合規主體,因此也沒有CRS下的合規義務。

受託人為PTC的家族信託

還有一種情形,也是目前比較流行的做法,就是家族信託的受託人並非個人或者專業信託公司,而是信託公司為該家族信託專門設立的一個Private Trust Company (PTC) (該PTC公司的董事可能由專業信託公司委派或者由專業的律師或者投資顧問擔任)。PTC擔任家族信託的受託人,對家族財產進行管理。判斷這類家族信託是否屬於投資實體的關鍵是看該PTC是否屬於金融機構以及該PTC是否對家族信託進行」專業管理」。

微信公眾號:菲洛家族辦公室

微博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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