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高凈值人群(可用於投資的金融資產在100萬美元以上,不包含房產、奢侈品、藝術品等)在做財富管理的時候,必須要考慮到一點就是家族財富傳承的問題。

家族財富傳承過程中所用到的工具必然少不了大額保單與家族信託。

大額保單如今在國內已經被不少高凈值人群接受。比如一對45歲左右的夫妻,年交保費不到30萬,二十年交費合計約500萬左右,可以購買1000萬保額的終身壽險,互為受益人。終身負責雙方的身故責任,用終身壽險為夫妻雙方或下一代創造1000萬的免稅收入。這就實現了生命價值的保障,又實現了資產的完整傳承,給配偶或下一代留下了1000萬免稅的、避債的現金。

大額保單在家庭財富傳承規劃當中的作用就是在生命結束的時候為受益人提供一筆免稅的現金。

為什麼需要為受益人提供一筆免稅的現金?這裡就涉及到遺產稅的話題。

百度的對遺產稅的解讀是:遺產稅是一個國家或地區對死者留下的遺產徵稅,國外有時稱為「死亡稅」。徵收遺產稅的初衷,是為了通過對遺產和贈與財產的調節,防止貧富過分懸殊。

遺產稅是以被繼承人去世後所遺留的財產為徵稅對象,向遺產的繼承人和受遺贈人徵收的稅。理論上講,遺產稅如果徵收得當,對於調節社會成員的財富分配、增加政府和社會公益事業的財力有一定的意義。遺產稅常和贈與稅聯繫在一起設立和徵收。但是,為了吸引投資和資金流入,也有一些國家和地區故意不設立遺產稅或者廢除遺產稅。

2016年12月19日,中國社科院2017年《經濟藍皮書》發布暨中國經濟形勢報告會在京召開。藍皮書呼籲儘快實施房地產稅和遺產稅,積極推進個人所得稅改革等措施。

不管我們如何做稅收籌劃,我們都不可能規避所有的稅收,財富傳承的時候需要繳納很多的稅以及很多的費用,繳稅以及各項的費用都需要用到現金,保單可以快速的提供一筆免稅現金,幫助家屬在辦理財富傳承過程中所需要的各種現金需求。

信託可以確保對於資產分配和管理可以在身故以後按照自己的意願得到貫徹。

大額保單存在一定的道德風險,大額保單在財富傳承當中是一種隱含利益衝突和道德風險的安排。因為配偶和孩子只有在被保險人身故的前提下才可以享受到財產,被保險人去世的越早這筆投資的收益率就越高。一筆1000萬的保險金在20年前拿到與在20年後拿到,他的收益率是不一樣的。

但是我們去規劃大額保單應當讓被保險活的更長而不是讓被保險上活得更短。

另外保單具備的貸款和退保的功能有可能提早讓保單失效,尤其是被保險人老年控制力下降之後;八九十歲的人跟四十歲和五十歲的時候所呈現的能力和控制力是完全不一樣,人老了之後很多東西就無法去控制了。我們經常看到有老年人在生命的最後幾個月突然將資產轉給身邊的一個保姆或司機、保鏢之類的案列。

所以保單是在人有控制力的時候為自己沒有控制力的時候去做的一種準備。

信託可以幫助他把這種控制能力持續的更久一些。

另外,大額保險金支付之後,這筆1000萬甚至幾個萬上億的保險金支付給了指定的受益人之後,受益人是否具有大筆現金的管理能力也是財富傳承需要考慮的一個重要因素。

托是如何化解大額保單的道德風險

在做財富規劃的時候,讓大額保單的受託人持有保單,受託人就是信託公司。

大額保單的身故受益金不再由配偶或者孩子來管理而是信託公司來管理。

在財富規劃的同時就和信託公司溝通保險金的分配方式。

比如保險金身故之後是一次性支付?還是每年支付?是支付利息還是包含本金?當小孩結婚之後有沒有什麼變化?當小孩的下一代出生之後有沒有變化?他的婚姻發生變過的有沒有變化?

這樣原來可能造成利益衝突的保險金的安排就被改造成了長期的資產規劃成為真正傳遞愛與責任的工具。將保單留下來的這筆現金的支付時間和管理的時間延長,交給了一個獨立的第三方,也就是信託公司去完成,在國外已經非常非常普遍和流行;在國內,這種保險+信託的方式已經在家族財富傳承中開始發揮作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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