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遭党产会追讨土地、建物共77亿元,董事长赵少康状告前总统李登辉、投管会主委刘泰英,认为两人主导中广卖出帝宝土地、买入林森及松江两栋大楼时,买卖的价格皆不合理,有图利特定人士,告两人背信罪。 (图/记者陈明安摄影)

党产会认定中广为国民党附随组织,向其征讨建物、土地共77亿元,中广董事长赵少康连两日出面开记者会,要党产会去找前总统李登辉、前国民党营事业管理委员会主委刘泰英,赵更质疑两人在买现今中广的林森、松江两栋大楼时,用了比市价多出24亿的价格买入,质疑当中有利益输送。记者会开始前赵已草拟出刑事告诉状,要告李、刘背信罪。

 

赵少康指出,李登辉自民国77年1月13日至89年3月24日担任国民党主席,综理全党党务;刘泰英自民国82年4月到89年4月担任投管会主委。在88年9月28日,刘以88亿元贱价出售中广在仁爱路总部之土地(即现今帝宝所在之基地)给中投,随后中投又再以90亿的价格卖给弘盛建设,导致中广权益受损。赵少康更质疑,在买下帝宝土地后,建商还捐给台湾综合研究院,其院长就是刘泰英、李登辉则担任荣誉理事长。

 

赵少康表示,李、刘后来又以高于市价24亿的价格,主导中广买下位于林森北路、松江路的两栋大楼,赵质疑其间是否有利益输送、五鬼搬运。赵少康随后指出,这笔钱其中有高达12亿9千8百万元,分别拿去投资日本创投、京华城、海上皇宫等,但全部血本无归。

 

赵少康认为,李登辉、刘泰英两人在这段期间土地、楼房都是高价买、低价卖,认为两人意图为第三人的不法利益从事违背其职务的行为,让国民党、中投、中广遭受损失,犯了刑法第342条之1的背信罪。更要党产会钱就找李、刘两人追讨,「既然党产条例溯及既往,那追究对象也该溯及既往,不该找我们溯及既往,找李登辉、刘泰英就不溯及既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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