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党产专任委员孙斌。(图/记者潘永鸿摄)

▲不当党产专任委员孙斌。(图/记者潘永鸿摄)

记者潘永鸿/台北报导

针对外界质疑党产会不甩法院裁决,持续做出处分,不当党产处理委员会专任委员孙斌7日表示,目前依党产条例所作成之行政处分皆于相对人诉讼救济程序中,尚未有任何一件是确定判决,仅有部分行政处分效力暂时被停止执行。

最高行政法院日前停止执行党产会追征国民党的458笔土地党产,以及新台币8.6亿元,但党产会不服提出抗告,6日最高行政法院判决认定抗告无理由,驳回定谳。

孙斌表示,党产会作成的行政处分,于判决确定前是否应该停止执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及最高行政法院近来作成多则裁定,仍引起瞩目,为避免国人因片面资讯误解本会业务,谨此汇整目前各级行政法院对于相关问题所为之认定如后,供各界检视。

党产会处分之效力与「推定不当取得财产禁止处分(即冻结被处分人财产)」有关者,孙斌表示,最高行政法院目前均认为不应停止执行(继续维持冻结财产之效果),仅于本会处分之效力与「移转国有或追征价额(即移转所有权或拍卖财产)」有关时,最高行政法院同意于诉讼终结前停止执行(即暂时不移转所有权或拍卖财产)。

日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对于本会认定妇联会为国民党附随组织的行政处分,裁定停止执行(即不冻结财产),孙斌说,上述最高行政法院历来裁定所呈现的一致原则不同,故本会认为有提出抗告、请最高行政法院统一见解之必要。

依据党产条例执行职务,于法有据,对于行政法院不利于本会之认定,将依法寻求救济,维护国家及人民的权益,乃职责所在,部分人士指摘本会浪费司法资源云云,党产会认为碍难苟同,特此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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