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遺產繼承權登記、遺產繼承程序

如何辦理遺產繼承,如何釐清遺產繼承權?首先要先到戶政事務所申請辦理遺產繼承權的戶籍謄本與印鑑證明,辦理遺產繼承時需要檢附下列文件:

1、申請人身分證及印鑑章。
2、委託代辦者另檢附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印章及委託書。

申請戶籍謄本時須注意下列事項:
1、如果申請被繼承人死亡除戶戶籍謄本、全體繼承人現在戶籍謄本,能以電腦處理達成查詢者,得免提出。
2、欲辦理遺產協議分割繼承者須加附全體繼承人之印鑑證明,或有下列情事免申請印鑑證明:
◎全體繼承人於申請登記時親自到場,提出身分證正本,供登記機關人員核符身分
◎分割協議書經依法公證、認證者
3、初次請領印鑑證明者,應由本人親自申請
4、印鑑證明請洽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申辦

以上是辦理遺產繼承時須到戶政事務所申請的文件。

 

遺產繼承權、遺產繼承申報

有遺產繼承權之繼承人辦理遺產稅申報,須提出下列文件辦理遺產繼承:

1、遺產稅申報書一份
2、被繼承人除戶戶籍謄本及全體有遺產繼承權之繼承人之現戶戶籍資料各乙份(能以電腦處理達成查詢者,得免提出)
3、繼承系統表一份
4、繼承人拋棄繼承權或限定繼承者,應檢附法院准予核備之文件
5、申請人身分證正本、印章
6、委託申報者,應另附委任書(授權書)及受任人身分證明文件(或影本)
7、補報之案件,應檢附之資料與原申報案件相同,並加附原核定證明文件影本
8、其他相關財產資料(如土地、建物登記謄本)

另外,辦理遺產繼承時,還需要注意下列事項:
1、請洽被繼承人死亡時戶籍所在地之國稅局申辦
2、申報完畢後請持遺產稅繳清(免稅)證明書至不動產所在地之稅捐稽徵處查註無欠繳稅費(坐落於新北市之不動產,可於新北市任一稅捐處分處查欠稅)

 

遺產繼承權、遺產繼承產權移轉

辦理遺產繼承權移轉時,應先辦理前述流程,之後再到地政事務所辦理遺產繼承登記,辦理遺產繼承登記時須備妥下列文件:

1、土地登記申請書
2、登記清冊
3、繼承系統表
4、土地、建物所有權狀正本(所有權狀遺失者可檢附切結書)
5、被繼承人死亡除戶戶籍謄本1份(能以電腦處理達成查詢者,得免提出)
6、全體繼承人現在戶籍謄本各1份 (能以電腦處理達成查詢者,得免提出)
7、遺產稅繳清(免稅)證明書正、影本各1份
8、代理人身分證正本、印章

辦理遺產繼承權登記時,除備妥前述文件外,亦應注意下列事項:
1、請洽不動產所在地之地政事務所申辦
2、欲辦理遺產協議分割繼承者請另檢附全體繼承人之印鑑證明及遺產分割協議書 正、副本各1份(正本請貼足印花)
3、有拋棄繼承情形者,請另檢附法院准予備查之繼承權拋棄文件正、影本

按照上述規定,就可以輕鬆辦理遺產繼承登記。

 

遺產繼承權、遺產繼承辦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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