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廣闊的北美洲大陸上,生活著一種體型龐大的動物——美洲野牛(American bison),它是北美洲體型最大的哺乳動物,體長可達2.1-3.5米,肩高1.5-2.0米,成年體重約一噸,以食草為生,分為草原和森林兩個亞種,曾經廣泛分布於北美洲大平原、落基山脈、東部林地和墨西哥北部等地,分布區域約佔北美洲總面積的三分之一,數量高達7000萬頭左右。
美洲野牛的天敵很少,雖然灰狼、毒蛇、美洲獅、棕熊和郊狼等野獸都會攻擊野牛,但野牛最大的天敵卻是人類,而且是最徹底、最嚴酷的天敵。
起初,在北美洲大陸上約有7000萬頭野牛繁衍生息,光大平原上就生活著3000萬頭左右的野牛,它們是包括印第安人在內的很多北美動物的生活支柱,供養著小半個北美生態圈。
ps:北美洲大平原在密西西比河和落基山脈之間,位於現今美國的中部和加拿大的中南部地區,這裡曾經居住過很多以捕獵野牛為生的印第安人游牧或半游牧部落
對北美大平原上的原住民——印第安人來說,野牛是一種神聖的動物,它在平原印第安人的文化、精神和經濟生活中扮演完整而全面的角色,它幾乎能為當地的印第安人提供日常生活所需的一切!
印第安人能從野牛身體上的各部位獲得食物、衣物、骨質工具、火源(牛糞)和建築材料等想要的一切!但印第安人在歐洲人和毛皮貿易還未達到北美洲的時候,只捕殺夠自己生活所需的野牛,並不會肆意屠殺,而且野牛也並不好捕殺,因為儘管野牛體型龐大,但仍可維持每小時60公里的奔跑速度,並且轉彎靈活,工具匱乏的印第安人需要很大的努力才能捕殺到野牛。
印第安人一般會在冬季捕殺野牛,因為這個時候野牛身上的毛髮最濃密,但有時印第安人也會在其它幾季捕殺野牛以獲取肉食。
印第安人最傳統的獵牛方法叫做「丘特思克」,意思是「牛急跳崖」,使用這種方法獵殺野牛通常是一種全部落性的活動,需要在特定的圍獵場處進行。圍獵場一般由圈牛區、將野牛引向懸崖的巷道、野牛跳崖處和屠宰加工區等幾個部分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