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阔的北美洲大陆上,生活著一种体型庞大的动物——美洲野牛(American bison),它是北美洲体型最大的哺乳动物,体长可达2.1-3.5米,肩高1.5-2.0米,成年体重约一吨,以食草为生,分为草原和森林两个亚种,曾经广泛分布于北美洲大平原、落基山脉、东部林地和墨西哥北部等地,分布区域约占北美洲总面积的三分之一,数量高达7000万头左右。
美洲野牛的天敌很少,虽然灰狼、毒蛇、美洲狮、棕熊和郊狼等野兽都会攻击野牛,但野牛最大的天敌却是人类,而且是最彻底、最严酷的天敌。
起初,在北美洲大陆上约有7000万头野牛繁衍生息,光大平原上就生活著3000万头左右的野牛,它们是包括印第安人在内的很多北美动物的生活支柱,供养著小半个北美生态圈。
ps:北美洲大平原在密西西比河和落基山脉之间,位于现今美国的中部和加拿大的中南部地区,这里曾经居住过很多以捕猎野牛为生的印第安人游牧或半游牧部落
对北美大平原上的原住民——印第安人来说,野牛是一种神圣的动物,它在平原印第安人的文化、精神和经济生活中扮演完整而全面的角色,它几乎能为当地的印第安人提供日常生活所需的一切!
印第安人能从野牛身体上的各部位获得食物、衣物、骨质工具、火源(牛粪)和建筑材料等想要的一切!但印第安人在欧洲人和毛皮贸易还未达到北美洲的时候,只捕杀够自己生活所需的野牛,并不会肆意屠杀,而且野牛也并不好捕杀,因为尽管野牛体型庞大,但仍可维持每小时60公里的奔跑速度,并且转弯灵活,工具匮乏的印第安人需要很大的努力才能捕杀到野牛。
印第安人一般会在冬季捕杀野牛,因为这个时候野牛身上的毛发最浓密,但有时印第安人也会在其它几季捕杀野牛以获取肉食。
印第安人最传统的猎牛方法叫做「丘特思克」,意思是「牛急跳崖」,使用这种方法猎杀野牛通常是一种全部落性的活动,需要在特定的围猎场处进行。围猎场一般由圈牛区、将野牛引向悬崖的巷道、野牛跳崖处和屠宰加工区等几个部分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