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阔的北美洲大陆上,生活著一种体型庞大的动物——美洲野牛(American bison),它是北美洲体型最大的哺乳动物,体长可达2.1-3.5米,肩高1.5-2.0米,成年体重约一吨,以食草为生,分为草原和森林两个亚种,曾经广泛分布于北美洲大平原、落基山脉、东部林地和墨西哥北部等地,分布区域约占北美洲总面积的三分之一,数量高达7000万头左右。

美洲野牛的天敌很少,虽然灰狼、毒蛇、美洲狮、棕熊和郊狼等野兽都会攻击野牛,但野牛最大的天敌却是人类,而且是最彻底、最严酷的天敌。

起初,在北美洲大陆上约有7000万头野牛繁衍生息,光大平原上就生活著3000万头左右的野牛,它们是包括印第安人在内的很多北美动物的生活支柱,供养著小半个北美生态圈。

ps:北美洲大平原在密西西比河和落基山脉之间,位于现今美国的中部和加拿大的中南部地区,这里曾经居住过很多以捕猎野牛为生的印第安人游牧或半游牧部落

对北美大平原上的原住民——印第安人来说,野牛是一种神圣的动物,它在平原印第安人的文化、精神和经济生活中扮演完整而全面的角色,它几乎能为当地的印第安人提供日常生活所需的一切!

印第安人能从野牛身体上的各部位获得食物、衣物、骨质工具、火源(牛粪)和建筑材料等想要的一切!但印第安人在欧洲人和毛皮贸易还未达到北美洲的时候,只捕杀够自己生活所需的野牛,并不会肆意屠杀,而且野牛也并不好捕杀,因为尽管野牛体型庞大,但仍可维持每小时60公里的奔跑速度,并且转弯灵活,工具匮乏的印第安人需要很大的努力才能捕杀到野牛。

印第安人一般会在冬季捕杀野牛,因为这个时候野牛身上的毛发最浓密,但有时印第安人也会在其它几季捕杀野牛以获取肉食。

印第安人最传统的猎牛方法叫做「丘特思克」,意思是「牛急跳崖」,使用这种方法猎杀野牛通常是一种全部落性的活动,需要在特定的围猎场处进行。围猎场一般由圈牛区、将野牛引向悬崖的巷道、野牛跳崖处和屠宰加工区等几个部分组成。

其中,圈牛区的面积最大,能有几十平方千米,圈牛区内水草丰美,吸引大量野牛到此,而印第安人会在圈牛区靠近悬崖的地方用石头垒出数条不到两米高的石墙,然后再将弯弯曲曲的石墙连接成的几条巷道(有的巷道甚至长达9公里),而巷道的尽头则是十几米深的悬崖。

牛急跳崖处

印第安人利用对地形的熟悉和对野牛习性的了解,会选择跑的最快的猎手披上狼皮或是在野牛群的旁边大喊大叫(一说是涂抹牛粪,模仿小牛叫声引诱牛群),将惊慌失措的野牛群哄赶到进圈牛区,然后再将圈牛区内的野牛群赶进巷道内。

猎杀野牛

野牛听觉灵敏而视觉不行,又有集体意识,一旦进入巷道,野牛就会迷失在巷道内,习惯性的跟著前面的牛跑,所以它们会顺著巷道前赴后继地往前冲,直到跌下十几米深的悬崖为止,个别没有马上摔死的野牛也被附近埋伏的原住居民赶上来给打死。

石堆垒成的巷道

印第安人在悬崖下面还设有专门的屠宰区,他们会在这里肢解、屠宰野牛,然后挖掘一些土坑用来贮存、燃煮食物。

牛急跳崖

这种猎牛法能让印第安人一次性收获很多野牛,所以印第安人每年把野牛赶下悬崖的次数只有一到两次,当时的印第安人只捕杀够自己所需的野牛,绝不滥杀。现代加拿大西南部的艾伯塔省的艾伯塔山上还完整保存了一个「牛急跳崖」,建造自5700年前,有机会大家可以去看看。

野牛跳崖

我认为印第安人这种古老的猎牛法很有可能学习自北美的狼群,因为现代加拿大国家公园内曾出现过这样的场景——一群北美狼利用印第安人建造的牛急跳崖处捕猎野牛!狼群首先袭击了幼牛,而雌牛则用庞大的身躯逼退了狼群的攻击,并带著牛崽逃跑,但狼群并没有放弃,它们将野牛往巷道方向追赶,并最终将野牛逼下悬崖摔死。

狼群捕猎野牛

这是不是和印第安人的猎牛法有异曲同工之妙?但有些动物专家认为北美狼是印第安人利用「牛急跳崖处」猎杀野牛的见证者,狼群从印第安人数千年的猎牛中「看懂」了奥妙,从而学习到了这种捕猎方法。

不知道大家更愿意相信哪一种?我还是认为印第安人的猎牛法学自狼群!

准备跳悬崖的野牛

印第安人除了借助地势利用牛急跳崖处捕牛外,还有其他方法猎牛。

印第安人会在大平原上先建造一个围栏,然后将野牛追赶或引诱至围栏内,并逐渐缩小野牛在围栏内的活动区域,最后让猎手用弓箭将其射杀掉,或是放火烧死。

当印第安人于17世纪学会了驯养马匹以后,又发展出一种包围猎牛法,大大增强了印第安人的狩猎效率。这种猎牛法需要一群骑马的印第安人借助速度优势将一小群野牛包围起来,然后逐渐缩紧包围圈,之后就可以用弓箭或长矛杀死包围圈内的野牛。

骑马猎牛

一些技艺高超的印第安人猎手,还会使用一种危险、简单的方法猎牛,猎手会骑著自己最好的马冲到野牛群的附近,然后选中一个合适目标,用弓箭或长矛直击野牛的要害部位将其杀死,简单粗暴。

这些骑马猎牛的过程虽然很刺激,但却很危险,冲向野牛群的印第安人可以说是豁出了性命!因为猎手座下的马匹很有可能踩到不平整的地方或是地鼠挖出的洞后跌倒,将马背上的猎手摔到野牛群的脚下!

捕猎到野牛后,印第安人不会浪费野牛身上的任何部位,他们除了会吃掉野牛全身上下所有的肉外,还会将厚重的野牛皮制作成衣物、帐篷等,将野牛胃里还未消化的食物拿出来治疗皮肤病,将牛角制作成酒杯、火药盒等容器,将牛骨制作成箭头、刀子或战棍,将牛胃制作成水囊,将牛毛收集起来编织成绳子,将筋腱做成缝衣线。

印第安人甚至还将野牛的皮、蹄子、软骨、牛眼等牛杂物放进锅里熬成牛胶,然后作为固定箭杆羽毛的胶水或是一种具有嚼劲的食物吃掉。除此以外,印第安人还会将野牛粪晒干作为燃料或是烟草添加剂(据说有独特香气)使用。

正因如此,所以我才在上文写道:印第安人能从野牛身体上的各部位获得食物、衣物、骨质工具、火源(牛粪)和建筑材料等想要的一切!

而在野牛产出的所有副产品中,我认为野牛皮对印第安人的生活最有用,野牛皮不但是印第安人衣物和帐篷的来源,当它被加工成皮革后,还能用来皮鞋、盾牌或马鞍等物品,相当实用。

印第安人的制革技术还很原始,并且缺乏缺乏揉革原料,所以加工野牛皮非常费工耗时,消耗了大量劳动力,一个印第安人一般一年最多才能鞣制十张野牛皮,而这项工作一般都是由印第安妇女来完成,印第安男性不屑于从事此种工作,但他们会多取老婆或是劫掠敌对部落的妇女来扩大生产力。

印第安人制作皮革的技术很古老,同时也很低效,她们需要先将厚重的野牛皮拉伸平整,并用木钉将伸开的牛皮钉在地面或木板上,然后用骨质或木质的刮削工具将还残存在牛皮内侧的血肉刮掉。

当清理完牛皮后,印第安人妇女会将野牛的头盖骨砸开,取出野牛的脑子,将其放进容器里添水捣成脑浆,然后将制作好的脑液涂抹在牛皮内侧,让其浸润三天,使其软化。野牛脑子要是不够用时,印第安人还会将野牛的肝脏和脂肪捣碎作为脑液的替代品。

牛皮软化过以后,印第安人会将牛皮放在火堆上慢慢烘烤,同时不断的搓揉牛皮,使其变得又软又韧,当牛皮被烘烤干以后,就要使用皮绳在牛皮上来回滚动,将牛皮打磨的顺滑平整,但这还不算完,印第安人最后还要使用一种特殊的石头——浮石来为牛皮抛光才行。

在欧洲人没有到达新大陆之前印第安人只会捕杀够自己生活必需的野牛,除此之外印第安人没有任何动力去滥杀野牛,然而当欧洲人移民到北美的时候,美洲野牛就开始遭到了惊人的屠杀。

最先开启罪恶之门的欧洲殖民者是西班牙人,因为西班牙人最先接触的北美野牛,而他们又需要大量的肉食和皮革,所以他们用欧洲货物和马匹在与印第安人定期举行的集市上交换野牛皮和野牛肉,这就造成一部分印第安人打破了只为肉食而捕猎野牛的传统,开始专门猎杀野牛,然后卖给西班牙人换取好处。恰在此时,印第安人开始利用欧洲人带来的马和火枪帮助狩猎,有了这些随著欧洲移民一起进入美洲的强大工具,印第安人猎杀野牛的能力大大提高。

西班牙人会将从印第安人手中交换来的野牛皮染上各种颜色作为装饰品或是作为毯子、衣物和寝具出售给各地的市场,后来前往北美殖民的法国人和英国人也参与到了野牛皮交易当中,而野牛皮贸易的真正统治者——美国,则要到1812年后才开始大规模参与野牛皮贸易。

早期的野牛皮贸易(1812年前)还赚不了多少钱,当时一张野牛皮才不过2先令,而且也不是所有的野牛皮都能卖出去,在毛皮交易市场上,最好的野牛皮都来自母牛,同时年龄越小的野牛皮越受欢迎,因为母牛的毛皮受年龄影响不大,其皮质轻薄,毛发浓密柔顺。除了母牛皮以外,年幼的公野牛皮也能卖出去,因为这样的野牛皮较薄,毛发也柔顺。与之相比,成年公野牛的皮就不受欢迎了,因为成年公野牛的毛皮太重太厚了,没办法制作成轻便的外套,而且毛发也很粗糙,最多拿去制作鞋子。

所以早期专门从事野牛皮交易的商人都比较少,虽然也加大了野牛族群的压力,但这还并没有对北美洲的野牛种群构成真正意义上的威胁,这一时期的捕杀的野牛基本上都是来自北美洲东部,大平原上的野牛种群并没有受到多少毛皮贸易的恶劣影响。

但这种情况也不容乐观,除了野牛皮贸易会对北美洲东部的野牛种群的造成直接影响外,当地定居者的行为也是北美洲东部野牛种群数量缩减的主要原因。

北美洲东部殖民地的人口数量每年都在增长,而为了供养不断增加的人口,定居者需要大量的粮食和耕种粮食的土地,因此北美洲东部的定居者们杀掉了大量的野牛作为食物,又将野牛赖以为生的草原逐渐开垦成农田或家畜牧场,同时定居者们为了扩张城镇,又对野牛的栖息地进行滥砍滥发。

这些行为都在不断的减少野牛的数量和生存空间,并最终影响到印第安人的生活!

对于北美洲东部的自然环境和野牛种群数量变化,当地的印第安人最有发言权,有一位印第安人首领哀叹自己曾经熟悉的那个世界已经不复存在了:「我在这些草原上看到过大群的野牛,在每个树林里都能找到麋鹿,然而此时这些动物都不见了,他们都朝著太阳落山的方向去了,曾经这片广大的地区上不曾出现过白人,如今,交易点和定居者几乎无处不在,过不了几年,每片林地中都会飘散著从白人居住的小屋里升起的炊烟,所有的草原都会变成他们耕种谷物的农田。」

不过,上述的这种白人定居者对野牛种群数量和自然环境的重大改变,在19世纪早期还只存在于密西西比河以东的老殖民地地区,而因为当时还没有太多的殖民者移民到北美洲的西部生活,所以此时的白人对密西西比河以西的野牛种群数量和西部印第安人的生活影响并不重。

我认为只有等到1830年后,白人的行为才开始真正的将美洲野牛往灭绝的边缘推,具体的原因和资料我将会在下一篇文章介绍,敬请期待,求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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