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将主动对身障者车辆筛选办理免牌照税作业,并主动通知。
▲政府将主动对身障者车辆筛选办理免牌照税作业,并主动通知。(图/记者陈恽朋摄)

财政部为让身心障碍者享受本人使用车辆「免牌照税」优惠,不用再由身心障碍者自己向机关提出申请,而将由各县、市税捐稽征单位透过跨机关筛选出合于规定的身障者对象,主动办理核发免牌照税作业;但对同户二亲等身障免税车,身障者户籍一经迁出,该车即恢复课税。

对身心障碍者享受免税优惠,财政部今(108)年48日发布新释令核释,对身心障碍者「所有且供其本人使用」的车辆,稽征单位将「主动核免」牌照税,不用再由身心障碍者费周章向机关提出申请。

嘉义县政府表示,对身心障碍证明鉴定日期为今11日以后者,以鉴定日期为准,在有效期间内,计算免征使用牌照税的税额;身心障碍手册或证明鉴定日期为去(107)1231日以前者,以今11日起算,到有效期限届止前,为计算免征使用牌照税税额期间。

县府指出,身心障碍者所有车辆,免征车辆牌照税,「每人以一辆」免税为限;税捐稽征单位之的电脑程式,都已经可以跨机关档案筛选出符合身心障碍者所有车辆,并主动办理审查,审查结果如符合免税规定确定核发者,主动将核定情形通知该身心障碍者,到时如已经有溢缴的税款,也会主动办理退税。

对同户二亲等身障免税车。县府说,身障者户籍一经迁出即丧失免税权益,当日将立即恢复课税,所以使用牌照税时,车主与身心障碍者必须「设籍同户或同址」,才能符合免税要件。

财税局提醒民众,免税一经取消,日后如再符合免税规定者,就再检附身心障碍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重新向稽征单位(县府为财政税务局)申请免税,审核通过后,自申请日起,即再享有免征使用牌照税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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