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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言之,这是一部由同性恋长子执笔建构并以自己为中心的家族断代史。爬梳家族史看似行为愚勇,不过现实上任何人的家族都是一套通俗不堪之人生剧场,谁的故事比起作者陈俊志所写都不会相形失色,家族本是纠结不清之藤蔓,剪不断理更乱的丛生关系。

女性才是家族史的主角,家族的故事通常都以父系的缺席来展开,此处也不例外,曾经商场叱咤的父亲最终成为败光家族基底的典型人物,接著苦情形象的台湾女人一个一个接手岗位各司其职,阿嬷、母亲、姑姑与姊妹,女性角色的戏份齐备到极致。不知道为什么,对于作者书写自己家族史的直白叙事我真的很没有好感,既不觉得揭露也不让人同理,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我并不觉得他家的经有特别难念;再者,同志身分贯穿书里简直像装饰在蛋糕上的彩色糖霜,过于强调而有种虚张声势的廉价。

同性恋之于我个人意见而言跟左撇子或AB型的人一样,是自然产生的生理现象少数。在我们的生活周遭多数人是右撇子,做为左撇子的人总会有生活上无伤大雅的不便;而AB型的人刚好比O型的少一点,自然形成没有任何需要讨论的空间。性向与惯用手、血型一样,人人天生不同,没必要为生理特征对人侧目,面对性向问题同理可证。

我从不认为这件事值得拿出来议论,不过最近想起某个件事件倒很有趣。弟弟原本应该是左撇子的,有印象小时候他第一次抓起彩色笔在图画纸上涂鸦,阿婆很震惊地说「啊啊坏了,呀咱嘿用左手的」,长大后弟弟却是右撇子,为此我与他求证,果然他说被强迫调整了,理由是长辈认为左撇子的话往后在日常生活中会很麻烦。我不禁在想,所谓的麻烦是指当个「左撇子」很辛苦,还是社会认为这些用「左手」的人很碍事呢?无论如何那都是早该终结在祖辈的观念了。

作者的运笔还算直接没有流于过度之文艺腔,但一旦牵涉描写同志情欲的部分就显得十分滥情、俗套,甚至稍微让读者(我个人)有些反感的程度。是因为作者身处的时空对同志而言真的很压抑?导致他的文字在处理相关问题时喜欢用非常舞台式的表达,刻意去「表演」什么。如果这本书早十年出版会有些不同吧,像是最后对于他与妹妹爱上同一情人的桥段呈现,让我想起施寄青对于金庸《神雕侠侣》一针见血(偏激?)的评价:「不过就是包装在武侠里的言情小说,贩卖的还是爱情」。

有趣的是我才重新读完村上春树的《东京奇谭集》就发现作者引用了其中一篇〈偶然的旅人〉,故事的主人翁是位不刻意出柜或掩饰的同志钢琴调音师,调音师跟姊姊对话的那一大段,我觉得可以带入任何生活之议题,本来以为懂得你的人,通常只抓住自己喜欢的片面在相处。每个人都是姐姐,也都是调音师。

弥赛亚,是唯一书里叙述爱情的篇章中抓住我的亮点。原生家庭失衡的孩子非常渴望爱,在亲情不能满足友情不够强烈的情况下只有用轰轰烈烈的爱情来填补,但根本不可能有谁会成为谁的弥赛亚,弥赛亚是水仙少年,弥赛亚是自己过剩的爱,单单用弥赛亚来为爱情命名就有种疯狂的意味。

书写具有再建构之作用,即便再怎么诚实坦白化成文字的过程都经过淬炼,成品不一定更好或更坏。书里有许多作者带男友与家人一同出现的画面,若不是原来家庭结构的崩坏,作者能够这么自由吗?与其说家庭伤口,不如说这样一开始就失手松掉的脐带,算是某种自由的开端吧。

最后一定要提一下我的疑问,很吊诡的是陈俊志在书里提到父亲是客家人,奶奶尔偶说著他听不懂的客家话,但他却在书里称呼客家奶奶为「阿嬷」,这点让我非常困惑,我不记得任何客家腔调如此发音,这不是闽南语吗?也许其中有什么转折是我在阅读中无法抓住的结果吧。

总之,不确定是不是讨厌这本书,更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因为讨厌阅读似曾相识的断面而想要讨厌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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