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农业委员会动植物防疫检疫局与财政部关务署,共同在松山机场及高雄小港机场查获有旅客从中国携带未经煮熟的腊肉、腊肠、肉面、燕皮及火腿,而防检局针对违规旅客,依《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第45条之1规定,处以最高额1万5千元罚锾。

 

目前中国的非洲猪瘟病例已扩及7个省,为了避免非洲猪瘟病毒随著旅客违规携带的猪肉产品入侵,防检局才予以重罚。

 

防检局也呼吁旅客千万不要违规携带动植物及其产品,以免将病情带入,进而影响国内农业生产安全。 

 

根据《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第34条第2项规定,旅客或服务于车、船、航空器人员携带检疫物者,应于入境时依前项规定申请检疫。

 

根据《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第45条之1,若是旅客或服务于车、船、航空器人员未依《动物传染病防治条例》第34条第2项规定申请检疫者,可处新台币3000元以上1万5千元以下罚锾。

 

(首图取自防检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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