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華山分屍案」的37歲射箭教練陳伯謙,被台北地檢署聲請羈押禁見,台北地院認為,全案無共犯裁定羈押,未禁見,檢方認為是否有共犯還需追查,陳有可能串證、滅證,提起抗告,台灣高等法院審理,昨就「未禁見」部分裁定撤銷發回。台北地院昨晚開庭,但短短十分鐘即結束,只因陳伯謙突然自行委任律師黃致豪,於是改今早再次開庭。

北院指出,陳伯謙原先選任辯護人解除委任,因強制辯護案件,必須有律師到庭,故本院通知義務辯護律師並完成律見後,被告方反映尚有委任其他代理人,法官即先調查此部分,經到庭檢察官表示昨下午有收到傳真的委任狀,但正本尚未看到,再聯繫其家人確認本件確實被告有自行委任律師,且不使用義務辯護律師後,經聯繫其委任律師,因尚未閱卷,聯繫其可到院閱卷時間為今早9點30分,故被告先還押北所,明早再提訊開庭,於10點30分開庭。

陳伯謙自行委任的律師就是在「小燈泡案」中,替凶嫌王姓男子辯護的黃致豪。他過去也曾幫北捷隨機殺人案凶手鄭捷(已槍斃伏法)、北投女童割喉案凶嫌龔姓男子(二審審理中)、南港女模命案凶嫌程宇(一審審理中)等人辯護,他也在蔡京京弒母案生死辯,被最高法指定擔任辯護人。

小燈泡案高院本月5日辯論終結,小燈泡的父親劉大經明確表態,請求法官判王姓凶手「死刑」。但黃致豪表示,這起意外在於「國家的失敗或不作為」,被告有思覺失調症,是弱者,檢察官對弱者苛刻,被告不是一出生就帶著兩把菜刀,如果判決只需回應社會法意識,那就不需要刑法和刑事訴訟法了,主張「社會的氛圍不是量刑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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