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元一隻的咸槍蟹過期半年舟山海鮮興業專賣店竟還在賣
消費者吃後嘔吐不止 老闆卻始終不肯露面
2014-04-09

商報訊 (記者 張婷婷)「吃蟹雖易,吃壞不易,且買且小心。」這句話用來對照范女士此時的心情,再合適不過了。前不久,范女士在凱旋路上的舟山海鮮興業專賣店,買了只咸槍蟹,吃完後嘔吐不止,一瞧包裝才發現,這隻咸槍蟹早就過了保質期。

范女士的維權一波三折,幾天來,舟山海鮮興業專賣店的老闆始終沒有露臉,對於范女士的維權要求也沒有給出回應。無奈之下,范女士只好向12345市長公開熱線投訴。

126元一隻的咸槍蟹過期半年

年前,范女士的朋友送給她一張價值1000元的消費卡。消費卡出自一家叫做舟山海鮮興業專賣店的海產品店,卡面上沒有有效期限,范女士便特意錯開了過年的採購高峰,直到幾天前才去店裡買海產品。

4月2日上午,范女士和愛人在這家店裡買了一隻咸槍蟹。這種紅膏咸槍蟹的單價要160元/斤,范女士嫌貴,買了只小個的,一稱126元。

范女士說,買的時候,她注意過外包裝上的保質期,寫著「保質期六個月」,但她沒仔細看生產日期是什麼時候,直接把咸槍蟹帶回了家。

晚上,范女士拿咸槍蟹做菜。才一打開,范女士就嘟囔了一句:「哎呀,買虧了。」范女士說,一般新鮮的咸槍蟹,特別是紅膏咸槍蟹,殼裡面全是厚厚的紅膏,蟹的肉頭也會很結實。可是,她買的這隻蟹,殼一打開,裡面全是水,幾乎看不到紅膏,蟹腿上有一層白乎乎的東西。

畢竟是100多塊錢買回來的,范女士捨不得丟掉,還是把蟹吃掉了。儘管只吃了一點點,但飯後,她還是覺得噁心難忍,最後還忍不住吐了。

范女士說,一瞧咸槍蟹的外包裝,她發現,這隻蟹的生產日期是2013年4月份,保質期6個月,如此算來,這隻咸槍蟹早已過了保質期半年。

為了有維權證據 再買三隻咸槍蟹

隔天,范女士決定要替自己維權,可轉念一想,買東西時,她一時大意沒拿小票。范女士覺得,要維權首先得有證據證明,過期的咸槍蟹是從這家店買的。為了搜集到維權證據,范女士再往店裡跑了一趟。

這次去,范女士沒有馬上向店員反映問題,而是先到擺放咸槍蟹的櫃檯上看了看,她發現,店裡在售的咸槍蟹與她之前買的一樣,都是過保了半年的產品。

范女士很惱火,她立刻拿了三隻咸槍蟹去付款,這次花費了460多元。付完款後,范女士把包裝拿給店員看,指出這款紅膏咸槍蟹已經過保的情況。可是店員卻回了一句:「這是公司運過來的貨,我們不知道的。」

「我確實是故意又買了三隻咸槍蟹,一來,我有了維權的證據;二來,我一定要讓店家受到教訓,退一賠十。」范女士說。

老闆不露面 要協商就讓消費者打電話給他

范女士在向營業員反映問題以後,舟山海鮮興業專賣店的老闆卻始終沒有露面。從一開始的「我在外面,過兩天回來」,到之後的「有什麼事情讓他們(指范女士)打電話給我」,老闆既沒有交代營業員代處理此事,也沒有對消費者提的要求作出表態。

昨天下午,范女士想與店家再次協商,不料,店門緊閉,門口貼著一張告示:「今天下午有事,停業半天。」

商報維權記者幫助范女士尋找該店負責人的相關信息。秋濤工商所相關工作人員查詢後發現,這家位於凱旋路347號的店,沒有註冊信息。而在范女士的消費卡上,此店的地址是杭海路279號。工作人員判斷,該店經營者也許是在近期辦理了地址更換,新的註冊信息還沒有錄入完整,因此查不到該店負責人的聯繫方式。

目前,市長公開熱線已經受理了范女士的投訴,秋濤工商所的工作人員表示,由於范女士的證據還沒有拿到工商所,光聽一面之詞很難判斷事實情況,建議范女士提供證據以後,等工商所到該店實地調查以後,再為雙方協調處理,「能不能按照范女士的要求退一賠十,這很難說。一方面要看事實經過到底是怎麼樣的,另一方面,退一賠十是食品質量問題中的最高賠償標準,雙方協商的結果未必可以十全十美。」

范女士表示,她同意等待工商所的調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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