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地院外观。(图/翻译Google Map)

▲新北地院。(图/Google Map)

记者庄智胜/综合报导

新北市一名廖姓男子于105年底透过好友认识蔡姓女子,在廖男为一亲芳泽,还大方出资220万元协助蔡女儿子装潢新居;不料在乔迁入厝宴上廖男喝醉,要求在新居内睡一晚遭到拒绝,竟失控动手砸破落地窗,2人短短2个月的恋情就此告吹。廖男不甘爱情、钱财两头空,愤而一状告上法院要求蔡女偿还220万元;但新北地院法官认为,这220万属于「赠与」,因此驳回廖男告诉。

判决书内容指出,廖男于105年年底参加聚餐,在好友的牵线下认识蔡女,随后双方多次私下相约见面、进而交往;期间蔡女考量廖男较为年长、社会经验丰足,因此要求廖男陪同儿子看屋,并提供意见协助,随后蔡女即飞往美国工作3个月。

廖男控诉,由于蔡女工作收入并不稳定,曾2度向他开口借钱,分别借贷80万及140万做为购屋、装潢之用,而他也欣然应允;随著2人感情生变,廖男要求蔡女返还借贷的220万元,还当庭拿出蔡女签署借款200万元的本票,主张蔡女及其子应负起还款责任。

对此,蔡女则反驳,在聚餐上认识廖男后,廖即展开热烈追求,不断邀约外出吃饭,甚至还邀请一同出国旅游。蔡女表示,由于2人年纪差距甚大,在她了解廖男的爱意后相当犹豫,直到廖为了儿子的新居大方掏出220万,她见对方如此慷慨大器,因而决定答应交往,还一同到东欧、日本等地旅游,期间2人均同睡一房,感情急速升温,但廖男皆未曾提及还款一事。

蔡女表示,106年8月儿子新居落成,并举办乔迁宴宴客,廖男也为座上宾;在酒过三巡后,廖男开口要求留宿新居,她因觉得不妥而婉拒,还请廖择日再留宿,不料廖闻言后大动肝火,还在新厝内发酒疯大闹,动手砸破落地门窗玻璃,夸张的行径让她饱受惊吓,2人感情就此生变。

新北地院法官认为,虽然廖男确实有出资220万,但却难以证明双方之间有借贷关系,且廖男所提出的200万元本票也与220万元的数目不符,难以作为借款凭据;且宴席宾客作证指出,该张本票系为廖男忧心给了钱后蔡女就翻脸不认,因此才会在乔迁宴上要求蔡女签下本票,并提出至少要与他交往2年、或者2人结婚等条件,该张本票方可作废。

法官认为,男女交往、结婚贵在互信真诚,不得以金钱赠与否则返还作为条件,因此认定该笔220万元款项为「赠与」,并非是蔡女借贷或不当得利,判处廖男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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