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贴下调,意味着淘汰赛开始了。取得先发优势的企业将继续扩大市场份额,起步较晚的企业将与规模投入新车的合资企业正面竞争,汽车行业加速淘汰。

  公告正文有几点变化

  1、稳步提高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门槛要求,适度提高新能源汽车整车能耗要求,提高纯电动乘用车续驶里程门槛要求。

  2、运营车辆的预拨款,从 2019 年开始,对有运营里程要求的车辆,完成销售上牌后即预拨一部分资金,满足里程要求后可按程序申请清算。政策发布后销售上牌的有运营里程要求的车辆,从注册登记日起 2 年内运行不满足 2 万公里的不予补助,并在清算时扣回预拨资金。

  3、地补基本取消。地方应完善政策,过渡期后不再对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公交车和燃料电池汽车除外)给予购置补贴,转为用于支持充电(加氢)基础设施“短板”建设和配套运营服务等方面。如地方继续给予购置补贴的,中央将对相关财政补贴作相应扣减。这一政策兑现了之前说的地补转变为充电和加氢基础设施的支持,但是地补的基本取消后,实际补贴下滑加大,但是客车行业则还有地补优惠。

  4、2019 年 3 月 26 日起实施。2019 年 3 月 26 日至 2019 年 6 月 25 日为过渡期。过渡期期间,符合 2018 年技术指标要求但不符合 2019 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照 18 年补贴 0.1 倍补贴,符合 2019 年技术指标要求的销售上牌车辆按 2018 年对应标准的 0.6 倍补贴。过渡期期间销售上牌的燃料电池汽车按 2018 年对应标准的 0.8 倍补贴。我们认为今日之前的是按 18 年补贴,过渡期大部分车型按 0.6 倍补贴,燃料电池按 0.8 倍补贴。

  乘用车补贴变动

  5、纯电动续驶里程 250≤R<400,补贴 1.8 万。R≥400,补贴 2.5 万,中间量是 45 度电。对于非私人购买或用于营运的新能源乘用车,按照相应补贴金额的 0.7 倍给予补贴。

  6、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系统的质量能量密度不低于 125Wh/kg,125(含)140Wh/kg 的车型按 0.8 倍补贴,140(含)-160Wh/kg 的车型按 0.9 倍补贴,160Wh/kg 及以上的车型按 1 倍补贴。

  7、根据纯电动乘用车能耗水平设置调整系数。纯电动乘用车整车能耗比《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 号)规定门槛提高 10%(含)-20%的车型按 0.8 倍补贴,提高 20%(含)-35%的车型按 1 倍补贴,提高 35%(含)以上的车型按 1.1 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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