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每看著別人在FB上發了訊息,去了某某餐廳花了多少錢如何物超所值又喫了多飽之類的訊息,就感到背脊上隱隱一陣哀涼。

我該怎麼腆著臉告訴他們:其實每天午餐我花55元喫了個便當還附帶一碗廉價卻喝不出什麼名堂的湯品就飽嗝不止過了一下午。

曾幾何時,食物的功能從填飽變成了享受。自己喫過幾間別人推薦的店家,試著從他們的話裡去驗證,很可惜,找不到他們所說感動的點在哪。

好喫與否,其實是多麼主觀的事情。

並不是嫉妒或者欣羨別人如何能夠享用美食而自己不能,雖然平常小腸小肚慣了,但也還不至於做到如此;不是很喜歡上餐廳或者速食店,雖然真的燈光好氣氛佳,跟對的人來心情自然大開,如果非必要的話,通常路邊便宜的家常小喫纔是我的首選。

小喫隨手帶著走,雞排煎包蔥餅豬血糕,大口大口就著喫,或者坐在路邊攤上邊跟陌生人併桌而食那種感覺是難以言喻的,失去了彼此間的距離,此刻你我已非陌生人,同路於此大快朵頤,反而有種溫和的情誼在(可惜食畢各自鳥獸散去)。

蔥花醬油蒜泥醋,口味全憑自己做調整,偶而還能跟老闆聊上幾句,問問彼此近來過的如何;我想,這也大概是一個人獨自過慣了,度如飲食間的糾葛,似乎沒有必要有太複雜的處理方式。

是了,應該是這樣沒錯。

我在想,餐廳對於大多數的人來說,應該只是個延長/縮短人跟人之間的關係的地方,在這提供了一個場所,宛如實驗室裡培養的菌種一樣,在嚴格控管而且合適的溫度裡穩定地增加,滿足喫下肚腹或許只是在其次或是更次等的服務。

如果下次舊地重遊,身邊的人已今非昔比,口中的味覺仍依舊嗎?

如果是我,答案必然是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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