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4日,台湾最大规模官方民调结果出炉,由反对改写既有异性恋地平线的爱家阵营获胜,公投第10案(民法保持一男一女)、第11案(国中小性平教育应排除同志教育)、第12案(同性结合应另立专法)皆取得多数决的胜利。Fashion Sex已另撰文指出对于10和12案的因应措施,本文将持续探讨对于第11案,支持同志的一方,可以如何继续打这场仗。

 
文:爵士流理台
 
首先,第11案针对的法条是既有〈性别平等教育法施行细则〉第十三条「本法第十七条第二项所定性别平等教育相关课程,应涵盖情感教育、性教育、同志教育等课程,以提升学生之性别平等意识。」在公投案及执政党执政县市大幅挫败后,这条施行细则很快就会依据公投意向移除「同志教育」四字,因此,未来在国中小的性别平等教育课程中,要提到「同志」恐怕难上加难,甚至有违法之虞。
 
但是,公投的范围只针对「国中小性别平等教育」课程内容。因此,我们希望挺同志阵营能将这次在制度上的重大挫败,转化在制度以外的能量。尤其是,将同志的认同、文化、生活、边界交流...全部搬到日常社会的视野地平线上。例如,在国中小放学时间,有更多的男男、女女伴侣,手牵手到各级学校,假装(或真实地)等候小孩放学。无论是否有小孩,重点是让路过的家长与小孩知道,还是有扎扎实实的同志伴侣,就在你们的视线与日常之中。
 
在教育领域上被迫撤退,那就在文化领域上抢滩。各式的文化、图文与影像工作者,请倾力地制作各种BL与GL漫画、动画、插画、言情小说、偶像剧,让课后会泡在网咖、漫画店、网际网路的学生们知道,你们现在在看的男女之爱、偶像之爱,都是异性恋模组长期不断产制出来的,以至于已和鸟在空气中飞翔、鱼在水里用鳃呼吸一样不需明察。现在男男之爱、女女之爱也跃然眼前,或许会有震撼感,但就像异性恋文化一样,习惯成自然。
 
其他还有太多领域了。性别工作平等法规定征人启事不得限性别,但没有规定不能进行性别政治表态,因此如果有同志开店,就请在征人启事多加一条「限对同志友善者应征」。有同志当房东出租套房,就请写「情侣可合租,不限性倾向」。几个同性好友走在路上,如果看哪个迎面而来的路人可能是爱家盟,我们就在路上突然牵起手,是不是真的情侣没差,重点就是让能见度跳到常态异性恋人中的地平线上。
 
过去十几年,同志还算幸运的,靠著前辈的打拼,让性别平等教育含同志教育入法。公投过后,反战号角响起,我们不该再安于制度里头、在同温层相互取暖;也不能只靠著一次次的不分异同大型音乐会、同志游行、公民投票,才在特定管道对于性别政治表态。我们更应该趁著这次制度上的挫败,像打不死的蟑螂一样倾巢而出。没有人的家里没有蟑螂,不管是体型巨大的美洲蟑螂,或是小型的棕带蟑螂,牠们总是有某种适应能力,在家中的某个地方与你共存。只有近乎洁癖、对于边界近乎疯狂高度追求的人,才会无法想像家里有任何一只蟑螂躲在某个地方。
 
蟑螂存在三亿多年了,杀不死。就跟同志一样。人类历史有多久,同性相恋相爱或相做爱就有多久。期待在这场公民投票于制度上的挫败后,能反馈更多制度以外的正当理由,给一个个实质存在的同志百姓民众。你们虽然被大多数的异性恋台湾人在制度上排除掉,但社会现实你们依然共存,请扎扎实实地活出来,不用再活得多好、多美、多漂亮、多干净,请彻底做自己,就像蟑螂一样,涌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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