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於60天內回應,否則被默認判決敗訴。

內地《環球時報》報道,美國聯邦法院已經就中國電訊設備製造商華為起訴美國政府一案,向美國政府及多名部長發出傳票,並要求在60天內作出回應,否則就被當作判決敗訴。

AP圖片

報道引述一張在外國網上流傳的傳票顯示,美國德州東區聯邦地區法院上周四(7日)就華為起訴美國政府一案,向美國政府、美國司法部和美國司法部長發出的傳票,還列明美國政府方面需要在收到傳票後的60天內(但不包括收到傳票之日)作出回應,否則就會被默認判決敗訴。

有傳媒翻查法庭公開文件顯示,收到傳票的部長包括教育部長、勞工部長、衛生與公共服務部長、農業部長等人。

AP圖片

報道又指法庭文件顯示,華為的7人律師團隊,全部都是來自美國或其他國家的著名律師。當中Glen D. Nager是華為方面的首席律師,曾代理了13宗在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審理的案件,畢業於美國名校斯坦福大學的法學博士。

AP圖片

華為上周四在深圳總部宣布,已經入稟美國得州聯邦法院,控告美國政府禁止聯邦機構使用華為設備是未審先判,做法違憲。美國國務院回應指,由於此案有待審理,不作評論,僅表示美國主張建立安全的電訊網絡和供應鏈,避免供應商受外國政府控制或不當影響,構成網絡風險。

AP圖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