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而不争,除“四守”相励,还要有“四不”为伴:

  第一,不自见。《道德经》说:“不自见,故明;不自是,故彰;不自伐,故有功;不自矜,故长。”见即现,不自见即不自我表现。这是达到为而不争的重要途径。不自见以养心。心为身本,心不正而身斜,心不虚则身满。从心理学角度分析,自见之人无非心陷两种迷局:自卑或自大。而无论自卑或自大,均最终导致自见。心性的修养旨在达到一种静如止水的境界,“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不自见以致“和”。入世欲安,和气为贵。虽然较之“不争”之无,“和”建筑在已有的基础上,但于入世者而言,“和以处”亦是老子实现入世为安的重要路途。而要达至“和以处”,不自见是十分重要的,不论对于个人的发展,还是整个社会持续性进步都意义非凡。

  第二,不自是。自是,就是自以为正确,自以为无错,一意而孤行。人一旦自以为是,必然非人、贬人、恶人;必然偏执、狂拗、狭隘;必然无曲、无枉、无洼、无敞、无少;必然叶障目、偏概全。“四必”至,灾害起;自以是,祸无穷。“自是”源于心魔,源于自我心理扭曲。老子说:“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老子认为最高明和有效的处世方法就是“不争”。不争,不强出头,既得人心,又经济实惠。求全之道,莫过于“不争”;“不争”之道,莫过于“不自是”。“不自是”至少要做到两个方面:一要主动地、自觉地培养自己的自知之明;二要理性、积极,加强性格修炼,克服固执偏狂,切忌刚愎自用,杜绝一意孤行。

  第三,不自伐。“伐”本意“取”,此处引申为“夸”。“不自伐”就是不自我吹嘘,不自我夸耀。不自伐,静默如水,稳沉如山;光而不耀,丽而不艳;功高而不居,位重且谦卑;于人宽厚,于己严谨。品高而德馨,乃成大事、建伟业之至宝。自伐易结怨,自伐易招辱。自伐既然好虚夸、好掩过、好争功,必然失友、失名、失声。对自伐者,人们的反应一般是由容忍转好笑,由好笑转厌恶,由厌恶而离去。这种由容忍至离去的过程,也就是自伐者遭人抛弃的过程。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不自伐,故有功!

  第四,不自矜。《道德经》中说“不自矜故长”、“果而勿矜”,其大意是告诫人们,即使达到了目的也不能骄傲自满,自我骄傲是不能长久的。矜,即矜恃、矜夸、骄矜。自矜害无穷。自矜者,骄狂,自大,张扬。如果说“自伐”多招辱,“自矜”则多招祸。不自矜,基本出发点在不耀功,不表功,不骄不傲不躁,虚心待人,避急于求成,终无人相争。自信和谦逊可以使一个人从平凡走向辉煌,而自大和狂妄则往往使一个人从峰巅滑向深渊。因此,“果而不矜”、“为而不争”,才是真正的长久之道。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不自见、不自是、不自伐、不自矜”,不是“不见、不是、不伐、不矜”,而是“不自”。因为既已入世,即要“为之”,既要为人、处世、理政,必定需要有所表现,时尽扬其长而尽弥其短。这里的关键在于“不自”,即不自我标榜,不自以为是,不自我炫耀,不自我贵大。如此一来,反而能显明己为,昭彰是非,事功毕见,特长凸显。正是从这样的意义上,我们反复说明,“为而不争”乃安身立命、实现人生平安康泰的行为准则。(文/赵智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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