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审计署披露了对20家央企的审计情况,其中18家采取各种方式,近年累计虚增收入2001.6亿元、利润202.95亿元,分别占同期收入、利润的0.8%、1.7%,他们怎么做到的?

【「花式」扮靓业绩】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在审计署审计的20家央企中,涉及虚增收入的企业达到九成。其中,最常见的方式便是违规开展购销,至少有5家央企通过此法扮靓业绩,收入「水分」总计达到206.7亿元。

例如,2015年中国中钢集团公司所属中钢钢铁公司等2家公司违规开展购销业务,虚增收入3亿元、成本2.87亿元。

2012~2013年,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所属邮电器材公司华北公司违规开展购销业务,虚增收入24.82亿元、成本24.5亿元、利润3200万元。

2012~2014年,中国五矿集团公司所属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违规开展购销业务,虚增收入和成本各23.49亿元。

2013~2014年,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广东韶钢国贸贸易有限公司违规开展货物购销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多计利润30.16万元。

2008年7月~2015年年底,中国华能集团公司所属华能能交公司及其下属2家企业违规开展货物购销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各154.02亿元,其中2015年虚增收入、成本各42.46亿元。

虚构业务也是常见的虚增收入方式。例如,2013年11月~2016年11月,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属中国水电建设集团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虚构风机购销等,虚增收入和成本,其中2015年虚增收入1.47亿元、成本1.45亿元。

此外,央企旗下企业通过开展无实物流转的购销业务、介入其他企业已达成的交易业务、虚假劳务协议、虚假发票、合并报表范围不完整等方式实现虚增收入。


新闻里说XX公司违规开展购销业务,虚增收入XX亿,大家还是没明白,怎么个开展购销业务虚增收入呢?

有的朋友说是做假合同虚增收入然后再开票,兄弟那你这个一把手还想干吗?放心,国企尤其是中央企业都是非常遵纪守法的,没那么大胆子干明显违法的事,理由很简单,指标完不成顶多批你两句,违法犯罪你就等著被查吧,央企年年都有第三方审计的,这些审计可不是吃干饭的。

国企的手法一般高明的多,可能是没有效益的收入,但绝对是合法合规的。

1、搬砖

一般是大宗商品业务,设立一个贸易型子公司C,倒一趟手,比如市场上有A、B两家企业,A要买1万吨钢材,B要卖1万吨钢材,这时候C从B买1万吨钢材,卖给A,毛利率很低,因为就是搬砖,销售额可以虚增4千万,但是利润可能没多少,一些央企旗下的贸易企业,一年销售收入过百亿,一年利润只有一两百万,基本就是这种模式。这种业务只能虚增收入,对利润没什么贡献。

因为是搬砖,所以C一般没有实体库存,货一般是直接由B发给A,并且通常是以销定采,上下游合同一一匹配,同时A、B都是集团外的企业,内部就合并抵消收入没有意义了。

2、融资性贸易

形式也有很多,前两年钢材市场低迷的时候多见,基本买钢材的都是贸易商而不是生产需要,当时钢材在2000元/吨徘徊,有的钢企手里很多货,市面上的A企业和钢企说把货给我吧,我高于市价给你,钢企当然高兴,然后A拿到货以较低价格出手,然后拿到资金在资本市场赚取利差。这个涉及大宗商品,通常金额大,风险高,前几年有央企开展融资性贸易亏大了,所以去年国资委命令禁止融资性贸易。

3、供应链金融

这个可以短期弥补现金流,不是增加收入的,比如我有一笔应收账款,对方暂时没法还钱,但是占用了我的资金啊,我可以用应收账款进行保理,到银行或财务公司用应收账款发票贷一笔款,来开展别的业务。供应链金融很多核心央企用在行业内的核心地位做的很好,应该说是正面案例,当然也有负面案例。

4、期货或者套期保值

我是钢铁企业,市价在降,我在期货市场提交空头合约,但是一旦行情和预计相反,那就亏大了,有央企玩期货亏的案例。比较保险的是套保,区别就是以实物交割为主,而不只是平仓套利,假如市价按预期,我们可以按合约平仓,假如相反,可以选择实物交割也不亏,期货现货可以对冲。


互相买卖。


国有企业不管央企或是省属国企都一样,虚增收入、利润,都是为了领导干部考核。这也是国资委考核导致的,所以建议取消国资委,没有干过企业的人,凭什么监管企业。或是直接取消国企,确需保留的改为参公管理。


据我所知这种应该是做假合同虚增收入然后在开票,费用少做增加利润,或许在成本上动手脚以达到虚增利润。税务要查这个账务其实应该蛮简单的,他可以看应收账款的情况,如果一家企业长期挂应收账款,那么绝对是有问题。不过我想现在是金税三期的时代了,以后这种发生不了,哪家企业会冒这样的危险呢。


别人回答的都挺好了,我就不一句话吧。就只淘宝能刷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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