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審計署披露了對20家央企的審計情況,其中18家採取各種方式,近年累計虛增收入2001.6億元、利潤202.95億元,分別佔同期收入、利潤的0.8%、1.7%,他們怎麼做到的?

【「花式」扮靚業績】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在審計署審計的20家央企中,涉及虛增收入的企業達到九成。其中,最常見的方式便是違規開展購銷,至少有5家央企通過此法扮靚業績,收入「水分」總計達到206.7億元。

例如,2015年中國中鋼集團公司所屬中鋼鋼鐵公司等2家公司違規開展購銷業務,虛增收入3億元、成本2.87億元。

2012~2013年,中國通用技術(集團)控股有限責任公司所屬郵電器材公司華北公司違規開展購銷業務,虛增收入24.82億元、成本24.5億元、利潤3200萬元。

2012~2014年,中國五礦集團公司所屬五礦有色金屬股份有限公司違規開展購銷業務,虛增收入和成本各23.49億元。

2013~2014年,寶鋼集團有限公司所屬廣東韶鋼國貿貿易有限公司違規開展貨物購銷業務,虛增收入、成本,多計利潤30.16萬元。

2008年7月~2015年年底,中國華能集團公司所屬華能能交公司及其下屬2家企業違規開展貨物購銷業務,虛增收入、成本各154.02億元,其中2015年虛增收入、成本各42.46億元。

虛構業務也是常見的虛增收入方式。例如,2013年11月~2016年11月,中國電力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所屬中國水電建設集團新能源開發有限責任公司通過虛構風機購銷等,虛增收入和成本,其中2015年虛增收入1.47億元、成本1.45億元。

此外,央企旗下企業通過開展無實物流轉的購銷業務、介入其他企業已達成的交易業務、虛假勞務協議、虛假髮票、合併報表範圍不完整等方式實現虛增收入。


新聞裏說XX公司違規開展購銷業務,虛增收入XX億,大家還是沒明白,怎麼個開展購銷業務虛增收入呢?

有的朋友說是做假合同虛增收入然後再開票,兄弟那你這個一把手還想幹嗎?放心,國企尤其是中央企業都是非常遵紀守法的,沒那麼大膽子幹明顯違法的事,理由很簡單,指標完不成頂多批你兩句,違法犯罪你就等著被查吧,央企年年都有第三方審計的,這些審計可不是喫乾飯的。

國企的手法一般高明的多,可能是沒有效益的收入,但絕對是合法合規的。

1、搬磚

一般是大宗商品業務,設立一個貿易型子公司C,倒一趟手,比如市場上有A、B兩家企業,A要買1萬噸鋼材,B要賣1萬噸鋼材,這時候C從B買1萬噸鋼材,賣給A,毛利率很低,因為就是搬磚,銷售額可以虛增4千萬,但是利潤可能沒多少,一些央企旗下的貿易企業,一年銷售收入過百億,一年利潤只有一兩百萬,基本就是這種模式。這種業務只能虛增收入,對利潤沒什麼貢獻。

因為是搬磚,所以C一般沒有實體庫存,貨一般是直接由B發給A,並且通常是以銷定採,上下游合同一一匹配,同時A、B都是集團外的企業,內部就合併抵消收入沒有意義了。

2、融資性貿易

形式也有很多,前兩年鋼材市場低迷的時候多見,基本買鋼材的都是貿易商而不是生產需要,當時鋼材在2000元/噸徘徊,有的鋼企手裡很多貨,市面上的A企業和鋼企說把貨給我吧,我高於市價給你,鋼企當然高興,然後A拿到貨以較低價格出手,然後拿到資金在資本市場賺取利差。這個涉及大宗商品,通常金額大,風險高,前幾年有央企開展融資性貿易虧大了,所以去年國資委命令禁止融資性貿易。

3、供應鏈金融

這個可以短期彌補現金流,不是增加收入的,比如我有一筆應收賬款,對方暫時沒法還錢,但是佔用了我的資金啊,我可以用應收賬款進行保理,到銀行或財務公司用應收賬款發票貸一筆款,來開展別的業務。供應鏈金融很多核心央企用在行業內的核心地位做的很好,應該說是正面案例,當然也有負面案例。

4、期貨或者套期保值

我是鋼鐵企業,市價在降,我在期貨市場提交空頭合約,但是一旦行情和預計相反,那就虧大了,有央企玩期貨虧的案例。比較保險的是套保,區別就是以實物交割為主,而不只是平倉套利,假如市價按預期,我們可以按合約平倉,假如相反,可以選擇實物交割也不虧,期貨現貨可以對沖。


互相買賣。


國有企業不管央企或是省屬國企都一樣,虛增收入、利潤,都是為了領導幹部考覈。這也是國資委考覈導致的,所以建議取消國資委,沒有幹過企業的人,憑什麼監管企業。或是直接取消國企,確需保留的改為參公管理。


據我所知這種應該是做假合同虛增收入然後在開票,費用少做增加利潤,或許在成本上動手腳以達到虛增利潤。稅務要查這個賬務其實應該蠻簡單的,他可以看應收賬款的情況,如果一家企業長期掛應收賬款,那麼絕對是有問題。不過我想現在是金稅三期的時代了,以後這種發生不了,哪家企業會冒這樣的危險呢。


別人回答的都挺好了,我就不一句話吧。就只淘寶能刷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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