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开篇即说:“道可道,非常道。”既然道不能用语言来表达,那么人们是否只能对道保持沉默呢?事实并非如此。从老子、庄子到历代哲人,都对不可说的道作了许多言说。因而,有人提出疑问:“大家都说《老子》是讲‘道’的,而大家又都说老子认为‘永恒的道’是说不出来的。那么,《老子》一书究竟是在讲什么?是在讲‘不永恒的道’,还是在讲‘说不出来的道’?如果是前者,又何必去讲它?如果是后者,《老子》怎么又能把‘说不出来的道’给说出来了呢?”这是一种钻牛角尖式的“直线思维”。其实,古人早就认识到“说不可说之道”自相矛盾,但是他们并不想去消解这一矛盾。因为,在古人看来,“说不可说之道”是人们在认识道的过程中必须面对的一个悖论。北宋学者苏辙即指出:“道非言说,亦不离言说。”章安也说:“道固不可以言传也,道固不可以旨喻也,求夫言迹之间,固非所以得道。然舍夫言迹,则道又不可得而形容。”可见,对于道与言的关系必须作辩证的理解。一方面,任何语言都只是对道的一种有限的陈述,而无法表达道的无限的意义,正如王雱所说的那样:“虽圣人之言,常在其一曲”。这样,语言对道就有一种遮蔽的作用,即以对道的某一方面的阐述,遮蔽了道的其他方面。为了防止对道的片面理解,必须强调道不可说。另一方面,“道非言无以致显”。领悟了道的人,如果想要表达出他所领悟的道,就必须用语言来象征性地对道进行描述。言说虽然不能完全表达道的意义,但终归对道有所指示,听此言说的人,也可能透过此言说对道有所领悟。因此,“问题不在于要不要言说,问题在于言说道的人是否对道真有所悟;问题也不在于言说不可说的道,问题在于听此言说的人能否得道忘言,由有限的言说去领悟那无限的道意。”(文/尹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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