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胶货币、信用卡、提款卡(图/记者周宸亘摄)

▲刘姓男子谎称要准备司法官考试,需生活费用,向女友借提款卡,却是五鬼搬运,盗领女友的积蓄。(图/示意图,与本案无关)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台北市一名33岁刘姓男子向女友谎称要准备考司法官,但因为平日收入不稳定,于是向女友借提款卡。女友也大方出借,没想到刘男一笔一笔将女友帐户里的钱转到自己帐户内,前后一共盗领40多万元,女友气得提告。台北地检署依诈欺罪将刘男起诉,台北地方法院判决6个月有期徒刑,缓刑3年,许缴交国库10万元。

根据检警追查,刘姓男子自2014年起,每次以1000元至3万元不等金额,将女友户头内的钱转到自己户头内。事后刘男归还提款卡,但女友直到2016年底,才发现户头内短少40多万,气得和刘男分手并且提告。

刘姓男子向检方坦承盗领,且愿意以分期付款方式赔偿女友,女友因此答应刘男赔偿30万元。不过检方认为,刘男盗领次数高达30次,依利用电脑设备诈欺取财罪起诉刘男,台北地方法院法官认为,刘男已赔偿22万元,也没有前科,因此判决6个月有期徒刑,缓刑3年,需缴交国库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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