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通訊員 劉紅玉 張蕾)“我深深地認識到自己所犯的錯誤不可饒恕,希望我這個反面典型爲大家敲響警鐘,告誡大家一定要以我爲鑑,汲取我的教訓,千萬要用好手中的權力,否則最終結果就會和我一樣身敗名裂……”

  回憶起前不久參加的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會,河南省林州市審計局幹部嶽計生用“太震撼了”四個字來形容,“會上不僅播放了通報曝光短片,而且有違紀違法人員的現身說法,聲淚俱下,讓人感觸良多。”

  這是一次觸動內心的紀律“公開課”。和嶽計生有同樣感受的還有1300多人,包括鎮(街道)的黨(工)委書記、市直單位一把手、全市各行政村(社區)的書記、主任。

  “近三年林州查辦了1200多起案件,經過對這些案件分類梳理,我們發現有許多案件都是同一類問題。”林州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市監委主任楊衛東表示,同類問題重複發生,說明案件查辦沒有起到應有的震懾作用、還有制度漏洞。“必須發揮這些案件的警示作用,查找問題發生的根源,加強整改,堵塞漏洞,上好警示教育課,不能讓‘悲劇’重演。”爲此,該市注重利用身邊案件開展警示教育,做好執紀審查調查“後半篇文章”,力促標本兼治。

  林州市委印發《關於推進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態化的實施意見》,市紀委制定出臺相應工作方案,探索實施“四個三工作法”,爲以案促改提供製度保障和操作指南。“‘四個三工作法’就是四個方面,每個方面包含三個小項。”林州市紀委監委宣傳部副部長李珂說,三個小項是對四個大項的解釋,每個小項怎麼搞,我們逐一制定了指導性意見,從而使得各級各單位工作起來更方便,更有針對性和操作性。

  該市規定,案件處分決定作出後,市紀委監委審理部門、各鎮(街道)紀(工)委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送市紀委監委有關部門,後者在收到處分決定書後5個工作日內向案發單位下發以案促改通知書。今年以來,該市共下發以案促改通知書45份,各級各單位圍繞身邊典型案件開展警示教育活動80多場次,查找崗位風險點1230多個,廢止、完善各項制度93個,制定優化工作流程56個,建立崗位權力運行風險防控機制380多項,一張嚴密的制度之網正在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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